Fw: [通告] 關於討論買賣文的文章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nini)時間11年前 (2013/07/16 13: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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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inimiga 信箱] 作者: justBLuE (親愛的小歪提和北極熊) 標題: Re: [通告] 關於討論買賣文的文章 時間: Mon Jul 15 23:11:23 2013 1. 你在文章最後也有說

07/10 08:25,
某K早因為講話方式在biker版被桶了 不用太在意他講啥啦
07/10 08:25
明白,直接無視好了。 既然認為要無視了,就不需要再檢舉了吧? 2. pocky0511:你有你的需求 我有我的訴求 我是來看板橋相關的才不是看 07/10 06:54

07/10 06:55,
拍賣 每週五開放 比隔壁的雙和板整天洗到雙和資訊只佔一
07/10 06:55

07/10 06:55,
半 好很多
07/10 06:55
1.這不是我個人的需求 2.不同意是你的自由,討論和找架吵是兩回事 3.同一個人不同的時間換IP上來只為了跳針講一些和本文討論主軸偏離沒有助益的言詞 只能說 你 太 閒 這個ID也只是表達他的看法,反而是你先說別人太閒了~ 3. sazabijiang:你現在看到所有反對你的意見, 都要認為是某人的分身嗎 07/10 16:44

07/10 16:45,
這樣很累... 阿~希望我不會也被你認為又換IP來吵架
07/10 16:45

07/10 16:45,
那就算我們大家都同時用不同IP上網, 你可能還是覺得
07/10 16:45

07/10 16:46,
是同一個人故意把帳號借給不同朋友同時上線嗎?
07/10 16:46

07/10 16:59,
某人在BIKE版被糗的還不夠喔
07/10 16:59
這位我也不覺得有甚麼問題,看不出哪裡有反諷或引戰喔 以上,維持原判決處理:) justBLuE ※ 引述《ninimiga (nini)》之銘言: : 首先,我不能理解。 : 針對 Kamiya 的檢舉,我有明確的証明,另一位網友挑明了引戰,檢舉是針對他們 : 亂版的部份,我是不曉得對方檢舉我那一部份,至少他們在挑釁的時候我是很理智的 : 請他們停止,並搞清楚當時提議的訴求。 : 我檢舉的兩個人擺明來亂的,這樣的處置我不能接受。 : ※ 引述《justBLuE (親愛的小歪提和北極熊)》之銘言: : : --------------------------------------------------------------------------- : : hi, ninimiga & Kamiya : : 首先很感謝兩位積極幫版主想買賣文更好的處理方式。 : : 我覺得兩位的出發點都是對的,也都有考慮的很周延, : : 你們想到的也都是我們有想過的問題,所以才做出今天這種規範。 : : 不管是系統設定發文門檻,或是我們設定買賣文的門檻,我們都有做, : : 系統目前沒有辦法設定有註冊才能發文,所以是我們自己查, : : 會只限定在星期五,也是因為可以集中管理。 : : 我承認最近因為同事離職,工作份量變double有被影響,沒有辦法像之前隨時在線上, : : 但我會盡快針對違規文章做處理。 : : 其實我覺得大家有討論是好的,我可以從大家的論點去想看看還可以做怎樣的改變, : : 但網路就是這樣,因為大家不是當面講話, : : 一個紅色的噓字,或是每個人用語表達的方式不同,很容易就會有誤會。 : : 今天因為是我沒有準時處理買賣文的違規,而讓ninimiga開啟了這個話題, : : 讓大家在討論的時候產生誤會,或認為對方有挑釁之意,這是我的不對。 : : 所以針對兩位的檢舉信件,我不會對任何人做處分, : : 我會在板上回覆大家的討論串中提到的問題,這樣的解決會比浸水桶或警告來的好。 : : 以上,希望兩位能理解囉,也真的感謝你們帶出的討論~ : : justBLuE -- 我知道世界末日會來的比高爾說的更快 但想到分別的當時還是令人傷感 無法承受 在分別那天來臨前,我會盡我所能幫助地球  走的時候,我問心無愧 http://www.wretch.cc/blog/itsblue/104985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91.2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inimiga (1.171.213.75), 時間: 07/16/2013 13:34:26
文章代碼(AID): #1HvDja1y (L_TaiwanPl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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