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huangHe 板主 KUNI0202 退文之判決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透可520)時間9年前 (2015/04/12 11:4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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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訴流程 (1) 申訴板主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非被處分人,欲申訴板主處理板務作為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 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申訴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兩週。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 ※ 板主未回應達 72 小時即申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案件不受理, 水桶兩週。 (10) 本組不受理案件如下: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缺 被處分文章備份。 ※ 引述《sorbet ()》之銘言: : 申訴人:sorbet : 被申訴人:KUNI0202 : 看板板名:ShuangHe 雙和板 : 申訴訴求:1.撤回退文判決。 : 2.對於雙和板規日期部份,能有更詳細的說明。 : 申訴內容: : 雙和板板規寫: : 3-7-2 商業文發文者須於雙和板註冊滿1週且上站次數高於100次 : 7日內限發一篇,交易地點需於雙和範圍內,違者刪文劣退。 : 我於3/16發第一篇商業文,3/23發第二篇商業文。 : 之後收到KUNI0202板主信件寫被退文,原因是:商業文七日內兩篇。 : 寫信給板主詢問時,板主表示: : 還未完全滿七天,差了約兩小時左右: : 作者: sorbet () 看板: ShuangHe : 標題: [商業] 德國NACHTMANN 水晶玻璃杯.酒杯 : 時間: Mon Mar 16 22:26:42 2015 : 作者: sorbet () 看板: ShuangHe : 標題: [商業] 德國NACHTMANN 水晶玻璃杯.酒杯 : 時間: Mon Mar 23 20:31:06 2015 : 我再次寫信詢問, : 雙和板之前板主的算法,跟其他幾個板的算法, : 都是以天數計,不會特別計算到小時。 : 例如16(一).17.18.19.20.21.22(日),這樣算七天內。 : 我在3/23(一)的第二篇文,應該已經滿七天了。 : 並舉他板例子說明,例如 : BabyProducts板: : 同樣的商品,7天之內只能po一次,.. : 例如星期一po,要到下星期一才能po同樣商品. : equal_change板: : 相似文章內容以3天一PO為限 (18號PO過一次 下次需要時為21號在PO) : 但板主回覆說不可能只以天算,仍表示須計算至小時。 : 板主說: : 假設板規改成隔天才能發文, : 那十一日晚間十一點發文, : 是否一小時後就能發文?根本不行。 : 我第三次寫信說明: : 如果沒有特別註明24小時內只能發一篇, : 個人不覺得板主舉例的情況不行。 : 例如littlegift板規寫:是以PO文日期來判斷 並非一定要隔24小時以上。 : 同時向板主請求,若討論無效,請讓我向小組長申訴處理。 : 板主也同意了。 : 雙和板規關於商業文天數的規定,自民國100年起沿用至今, : 應該都是照上述說明的,以天數計算,沒有計算至小時過。 : 這也是ptt上大多數板的算法。 : 照板主的算法,應該是寫明168小時內限發一篇,而不是寫7日內。 : 感謝新板主們的熱心,板規能修訂改善也是好事, : 但若與過去有不同的解釋,是不是應該先修改、重新公告後再實行呢? : 又因為這樣的算法在ptt各板中應該很少, : (板規沒有特別寫明幾小時,但實際判決時卻要以小時計的,有找過都沒看到) : 我認為退文判決有討論的必要。 : 麻煩小組長。謝謝。 : 兩篇文章因為都被刪除了,我沒有備份。時間應該就是板主寫的那樣。 : (第一篇是沒有問題的,不懂為何也被刪了?) : 溝通信件已寄給組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204.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28810230.A.F7B.html

04/17 00:59, , 1F
已轉錄至板上,謝謝。
04/17 00:59, 1F

04/17 10:19, , 2F
已逾 72 小時,裁定不受理。
04/17 10:19, 2F
文章代碼(AID): #1LAUdszx (L_TaiwanPl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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