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服 mentalk 板 bismarcp 水桶+退文判(信件)
※ [本文轉錄自 ntu112 信箱]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標題: Re: 版主那是我= =
時間: Mon Jan 19 18:21:12 2015
如果你不想給我
那你可以去組務申訴啊
看是給小組長看看那是你自己照片的證據
小組長認定屬實就會改判
不給我看也沒關係
不然在無法證明那是你自己的前提之下
就是違反板規啊
※ 引述《ntu112 (台大就是屌)》之銘言:
: ※ 引述《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之銘言:
: : 你有什麼資料可以證明那是你
: : 不是你的情敵嗎?
: : 因為看你文章編輯紀錄(板主可以看得到)
: : 看起來像是在放別的人(你的情敵)的照片
: 難道我要把我照片都給妳嗎?
: 所有個資都給妳嗎?
: 妳好打的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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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ntu112 (36.227.172.100), 01/19/2015 19:07:55
※ 編輯: ntu112 (36.227.172.100), 01/19/2015 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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