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律師滿街跑,飯碗真難保!!

看板Lawyer作者 (玩具)時間15年前 (2009/02/06 22:42), 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前文恕刪 我想請問一下各位先進 推文中提到,人脈對於律師事業具相當的重要性 所謂的人脈是量&質嗎? 是指認識的人多嗎? 是"認識"就可以,抑或是要到"熟識"的程度 認識的人的"質"的程度要越高越好嗎?還是其實都可以 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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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肯花大錢請你的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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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03:57, , 2F
朋友很多=\=願意花錢買時間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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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09:47, , 3F
同意樓上~ 朋友很多都是用人情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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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00:24, , 4F
所以"質"很重要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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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20:09, , 5F
就是多認識一點會出問題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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