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律專業術語的是與非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呵呵~天氣清朗好日子)時間21年前 (2003/05/24 13: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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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D大調卡農及賦格)》之銘言: : : 我覺得各種專業領域都有其獨有的專業術語 以方便彼此的快速溝通 : : 法律不是特例 : : 那為什麼非專業領域不要求其他的專業人士說"大家的語言"呢? : : 為什麼不把SARS 把中地理論 把語釋義學 把機會成本 : : 全都翻成"大家的語言"呢? : : 就因為法律和生活切身相關 就應該放棄專業的語彙 即使非專業人士的用詞往往欠精準? : : 我覺得不能茍同 : : 與其要法律人放棄這些用語 不如非法律人多問 法律人多答.. : 我想的確是這樣,專業領域必定有其專業術語 : 但是不同的是,法律並不僅僅是存在於學生於教授的口中。 : 如果沒有學過經濟學、或對經濟學沒有興趣(舉例) : 那麼一般人從生到死都不知道何謂「機會成本」其實也無所謂。 : 而法律並不是這樣,一個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會接觸到法律 : (另一種說法是人民始終受到法律所規範) : 如果一個從沒有接觸過法律的人,他要訴訟時,會遇到各式各樣的專業術語擋著。 : 沒有辦法順利進行訴訟。 : 那他可以去找律師啊。 : 另一方面,我想法律專業術語的問題,尤其是在刑法學界, : 同樣的用語卻因為老師所學的不同而作了完全不一樣的定義。 : 此時專業用語不但不能成為一種「共識」,反而即使是法律人 : 也要先搞清楚使用專業術語者的背景才能對於專業術語作釋義的工作。 : 有時候這樣子反而不如用白話來解釋,雖然比較麻煩,但是 : 能達成的共識比較高。 我認為就算所謂的專業術語翻得不精準,但只要其中意涵能夠實實在在存在並 能確切的傳達出去便足夠了(所指是意義的本身,而非術語的本身) 字詞是死的,但字義才是活生生的,所以我覺得大眾根本無需要執意著眼於詞語 的運用..... 如果某人真的遇到了任何涉及刑法或法規的問題,就算他知道了所有的專業用 語,也不見得他就可以順利解決問題,結果還是必須求助於領域內的專業人員 (如律師等)[因為這當中還牽涉到很多行政上的問題] 而專業術語在這一層面上 就是為了便於"頻繁使用者"(律師,法官,政府等)在 使用的時候,減少作業的麻煩度 溝通的時間而設定的,那麼普羅大眾其實是不 必要對於死的術語有很深的認知,其所要知道的,應該只是術語背後的意義而已~~ 所此,要解決的應該變成是:相關行政單位應該(就術語的意涵)向公眾釋義 -- 人一生就要努力~~~ 但努力的意義令人失望.....會這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71.47 ※ 編輯: Social 來自: 140.112.171.47 (05/24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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