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各位法律人,法律是服從還是反抗?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刻完墓誌銘了...)時間14年前 (2010/03/11 22:1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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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MyJob (哪裡可以問民法?)》之銘言: : 各位法律人,在下只是一個門外漢,對於法律有某程度的偏好,本文亦有可能沒有受過 : 科班出身之法律人思考習慣PO文,只是對於此況,感覺好奇亦想要請教各位。 : 我們都知道,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在經過判刑確定的犯人,理當應受到應負罰責,社會 : 上應有之公平與正義雖然不盡然與法律劃等號,現在在下的問題是,為什麼死刑犯判刑 : 確定了,但是卻不能執行?我能認同審判人的罪行是人,而不是神;而在憲法上也保障 : 每一個人的生存的權利,請問一下,這不會有互相矛盾之處嗎?又保障人權,又有死刑 : ?而若是往後死刑犯獲判終身監禁,是不是會有一種解套的方案?如…假釋?亦或不能 : 保證他不會再犯?而犯罪之人,又得需要收容他,讓他生存,又需要社會成本,變象是 : 每一個人都在負擔一個死刑犯費用? : 在下不清楚,殺生與不殺之間若不是有明文規定,非法殺人,就是犯罪,而依法殺人就 : 是處決?這介定在哪?對於新聞所言,已獲判死刑理應執行,但卻不執行?愚者想要知 : 道,法律是服從還是違反? 幫你整理一下問題: 一、 法務部長依法享有核可執行死刑的權限, 那麼法務部長的判斷餘地為何? 在這次事件中, 法務部長幾乎是基於個人信仰, 堅持不執行死刑, 於情於法是否恰當? 二、 國家一方面被期待必須保障基本人權, 另一方面又被期待去剝奪某些人最根本的生命權, 兩者間是否有矛盾?是否能夠共存? 三、 國家若要廢除死刑,替代方案與配套措施為何? 如果要由公民負擔本應被抹殺的死刑犯因終身監禁所產生的費用, 對於全民來說,經濟上是不是不公平? 四、 同樣是殺人, 有些行為被稱作是犯罪, 有些行為被稱作是替天行道, 那要如何區分不同殺人行為應得到的評價? 而國家在其中具有什麼樣關鍵的地位, 使得國家的執法被期待是替天行道? 五、 法律是服從還是違反......? 看無......太詩意了...... 是說法律到底是藉由服從還是違犯, 存在感與正當性才被突顯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6.38

03/11 23:47, , 1F
哇!爭點整理大師XDDD。
03/11 23:4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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