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群組長
※ 引述《an94mod0 (灯露家的小蠟燭)》之銘言:
: ※ 引述《surimodo (搖滾少女!! 活力棉花糖!!)》之銘言:
: : 不是無特殊理由通通駁回嗎= =
: : 怎麼會是發回重審
: : 理由是以前有合議無違規?
: : 我看了什麼= =
: 我記得
: 不服看板判決
: 最高不是只能上訴到小組層級嗎?
: 還是我記錯?
要看
例如說小組長未請假無辜拖延案件進度
或是說小組長未盡調查之責之類的
不過這邊申訴重點就不在案件本身
在小組長身上
以前有案件申訴過
-
不過被當時群組長結案
然後後來
就群組長跟小組長一起被上訴到板務法庭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30.3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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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2135356 (114.136.130.34 臺灣), 10/03/2022 09:38:58
推
10/03 13:20,
1年前
, 1F
10/03 13:2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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