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攻大士對8/3運動的批評,刺耳但中肯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Pegasus170 (Pegasus 170)時間11年前 (2013/08/06 11:38)推噓5(5推 0噓 6→)留言11則, 8人參與討論串5/6 (看更多)
這次聯盟的示威遊行,可以說是相當成功,我在這裡先致上萬分敬意。也感謝他們
的付出跟努力。
現在開始第二部分,老社運人的觀點從何而來:
退回到戒嚴時期,任何形式的社會運動,都可能輕易的被扣上”懲治叛亂條例”第
二條第一款的帽子。那何為謂”二條一”?
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862
各位可以想想;以前不是說前輩只想留血,而是必須流血。至於在蔣故總統時代解
嚴之後,惡法卻未廢止,結果法務部繼續用該條對付異己,直到李前總統時代
1991年五月17日,在DPP努力之下,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刑法100
條修正。為後來的所有集會遊行掃除了最大的障礙。
在廢除惡法之前,還出現過鄭南榕自焚案,那時候我還是高中生,親眼看到總統府
前的強力水柱跟鎮暴警憲驅趕示威遊行人士,那個對我衝擊是相當大。
所以,現在我們在享受理性示威時,應該也要心懷感激,感謝前人的犧牲奮鬥。而
我們也該知道,如果所有的理性示威都無效時,剩下的牌還有哪些;”大絕”跟”
萬解”不是隨便可以開的,那個是在最後關頭,所有和平理性的手段都失效之下,
手上最後的一張王牌。
最後要給聯盟的建議:
能夠和平理性解決當然是好事,但是必須要評估如果必須要開”大絕”跟”萬解”
時,該如何的運作跟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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