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Carmelo Anthony

看板NCAA作者 (Go Jackets!)時間21年前 (2003/02/07 04: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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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yyoung (1+1=4)》之銘言: : 我也覺得是ohio籃球高層故意要小題大作.. : 不然有多少球星都要被抓啊.. : James的鞋子是艾迪達的..還有繡名字..想必是廠商送他的.. : 那加一加也一定不只100美金.. : 所以,有人說:james吸引了那麼多錢,學校也賺了很多錢,是有人沒分到眼紅才這麼作的!! : ※ 引述《conan (真的很難過)》之銘言: : : LeBron James was cleared to play Wednesday. :) : : http://espn.go.com/nba/news/2003/0205/1504308.html 對這件事我持不同看法。 我想不管是全美明星或名不見經傳的小角色,違反規定受到處分是很正常的 事。如果抓媒體寵兒的動作一律被打為小題大作或作秀,那難道默許不正當 行為的發生是更能被大眾接受的嗎?如果收了八百多塊的贈品可以不當一回 事,那七百多的如何?九百多的又如何?到底正當的標準在哪裡?是否因人 而異?這樣一直衍生下去的問題就可以是NCAA要不要乾脆和資本主義完全結 合? 美國的學生運動,尤其是NCAA都有許多嚴苛的規定,如果有本事有膽量遊走 邊緣的學生或學校大可一試,事實上在 recruit競爭激烈的現在,違規也所 在多有,UM這樣有傳統有聲譽的名校就是一個最近的例子,就結果論,沒被 抓到就是 Fab 5的歷史英雄,被抓到,卸錦旗刪記錄都還算小事,若 Death Penalty 下來,想挽救這個 program,不花個十年是辦不到的。儘管如此, 願意賭上名譽的人,這世界多的是,上週末才又有一間名校出了大批漏。反 過來說,如果可以證明繡名字的鞋子是合法的,也沒有必要質疑它的價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4.99.23.29 ※ 編輯: Beeliever 來自: 24.99.23.29 (02/07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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