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連署] 針對吳思華校長言論之聲明與連署
※ 引述《Nakata0911 (夏亞 阿茲納布 )》之銘言:
: 以下針對言論自由,
: 今天吳思華校長絕對有他以「吳思華」自己立場的言論自由
: 但是如果他以「校長」的身分代表了「學校」發言,
: 那麼跟言論自由就一點關聯性也沒有
感覺因為回覆太長,使得你之後僅針對言論自由的部份時好像可能會誤解我
的意思,所以另回一篇,希望能讓你了解我對你的回覆。
個人認為,校長今天以怎樣的身分面對這則報導是有爭議的。
因為此報導的重點不在我們校長,是前面的五校長聲名。
這篇報導,個人認為可能是中國時報操弄輿論的報導,表示教育人士不站在
學生這邊。而他為了要讓這報導更有可看性,可能又跑去採訪了政大校長。
問題來了,我們校長並非此報導主體,他被引用的言論,很可能因為記者為
了迎合此報導被修剪過了。
其次,在這種並非新聞主要內容的報導,他也不是主要受訪者,那他是否以
校長的身分接受採訪,更甚是公開發言,我覺得都不符合。
因此,他在這則新聞我認為是符合你所說的第一點,他只是以吳思華的身分
發表言論。搞不好記者只是問他對於此事(聲明,非指政院事件)的看法。
因為他有身分,記者會想利用這個身分加強他的說服力,所以他掛上去了,
但這並不一定代表校長以此身分公開受訪。
如果今天報導是:政治大學校長表示巴拉巴拉巴拉...然後出現這段內容,要
指責校長我就覺得沒問題,因為那符合你說的第二點,他以校長身分公開受
訪。問題是今天不是這樣。
所以,我認為聯署要求校長道歉,已經等同於迫使校長承認他這段對話說錯
,這樣是不是不尊重校長的言論自由?
如果大家真的認為此報導發言有爭議,應該要校長出來解釋,而不是直接要
他道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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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5:0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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