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教官態度有夠糟

看板NHU_Talk作者 (打噴嚏)時間13年前 (2011/03/15 23:23), 編輯推噓28(28082)
留言110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二手煙,其實就像是霸凌——你以為你可以忍受,你以為咬一牙就會過去。 但,真的是這樣嗎?答案我知道,你也知道。 短暫的容忍,只會帶來更長遠的迫害。 今天問題既然發生了,我們就要去正視、改善,而不是消極的看待它, 並且躲在那多數決的旗織後面,呼喊著:「大家都這樣啊,我有什麼辦法?」 那太苟且了。 面對,然後把它擊潰。 我不敢說這種作法是絕對正確,可是你不嘗試那就完全沒有機會。 這已經不關乎二手菸了,這是人生態度的展演, 改變,往往都是從一個小念頭開始。 不管法令是不是為了選舉而被拱出來的, 既然於法有據,那任何在法律內的言行我們都站得住腳。 --

08/29 20:06,
道歉要露出____ 這是常識
08/29 20:06

08/29 20:10,
肝臟
08/29 20: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236.112

03/15 23:42, , 1F
推~正向光明的態度是向上改變的契機
03/15 23:42, 1F

03/16 00:18, , 2F
所以 是要遊行的意思嗎?
03/16 00:18, 2F

03/16 00:22, , 3F
聯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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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0:59, , 4F
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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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3:30, , 5F
看到這篇 只能說 鄉民,萬人響應 一人到場 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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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3:31, , 6F
雖然我也很賭爛讓我吸二手菸的人,如果是朋友我會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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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3:32, , 7F
如果是陌生人我會離開!如果今天他們真的會想,就不會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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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3:33, , 8F
你們吸二手菸了,如果只想用法律堵人嘴! 我想硬不硬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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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3:35, , 9F
不是解決事情的方法!就好比強姦犯關一關 出來還是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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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3:35, , 10F
犯案的道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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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2224層) → mushroomaj:我不想模糊焦點,如果你認為我說的有錢說話大聲,有拳頭 03/15 20:46 → mushroomaj:有權利就比較屌,不認同!那我想你真的不了解台灣 03/15 20:46 m大似乎有點自相矛盾? ※ 編輯: IMAX3D 來自: 59.105.236.114 (03/16 07:43) ※ 編輯: IMAX3D 來自: 59.105.236.114 (03/16 07:45)

03/16 08:26, , 11F
M大 我覺得肝臟哥說的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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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8:27, , 12F
改變人生態度從這開始! 肝臟哥一起來聯屬吧
03/16 08:27, 12F

03/16 09:03, , 13F
尚書大人真是機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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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02, , 14F
您引用這句我不懂你想表達什麼?我是在呼應原原PO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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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03, , 15F
"不敢"去當面指責的言行而發表意見!跟你這篇說明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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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03, , 16F
"管制"吸菸者的言行並沒有相互的關連性!!這樣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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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4:04, , 17F
似乎蠻有現今台灣新聞歪風的情形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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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hroomaj:如果只想用法律堵人嘴! 我想硬不硬並不是解決事情的方法! 看來m大的立場,是隨著對象而改變的, 似乎還「滿」有現今台灣政治人物的感覺唷。 ※ 編輯: IMAX3D 來自: 59.105.236.109 (03/16 23:59)

03/17 00:38, , 18F
討論的問題"點"不同本來就有不同的回答方法!如果I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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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00:39, , 19F
回一句!你又找另一句...哈哈我想你真的只能在這邊自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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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00:39, , 20F
摟~只能說加油好嗎? 希望邏輯可以清楚點,不要為了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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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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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hroomaj:有錢說話大聲,有拳頭有權利就比較屌 這是m大上一篇所發表的言論。 我以這句話為前提,寫出邏輯式: P表權利 Q表主導權(屌) P → Q ---(P1) 設:我們身處在一個正常運作且民主的社會體系之下, 於是,法律就會賦予人們權利。 P表權利 S表法律 S → P ---(P2) 依照假言三段論(H.S.),P1、P2可以導出: S → Q 我們得出,有法律則有[主導權(屌)]   ---(P3) 但是m大在這篇文章的回應,卻又變成如此: mushroomaj:如果只想用法律堵人嘴! 我想硬不硬並不是解決事情的方法! 很明顯的,這句話否定了P3的正確性: - ¯- ~ P3 因為有矛盾律的存在,P3與~P3便不可能同時共存, 那麼,我們就可以這麼說: P3 v ~P3  –  – - ¯- m大,你必須要否定掉自己的一個立場,你的言語才具有正確性。 ※ 編輯: IMAX3D 來自: 59.105.236.109 (03/17 01:36)

03/17 01:22, , 22F
推主觀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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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01:23, , 23F
避免誤會 非推原PO~
03/17 01:23, 23F

03/17 11:33, , 24F
給你拍拍 邏輯一蹋糊塗, 權力=法律?顆顆,繼續加油好嗎?
03/17 11:33, 24F
我到底哪裡說了權利=法律了?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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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權利=法律也沒錯,權利這個詞是法律下的產物
03/17 12:16, 25F

03/17 12:17, , 26F
或許就像你說的權力,權利認知上的不同吧
03/17 12:17, 26F
呵,見風轉舵也未免太快了些。 ※ 編輯: IMAX3D 來自: 59.105.236.109 (03/17 21:10)

03/17 22:33, , 27F
所以要聯屬了嗎 :(
03/17 22:33, 27F

03/17 22:47, , 28F
一直很想說是"連署"...版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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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22:49, , 29F
所以要連署了嗎 :(
03/17 22:49, 29F

03/17 22:49, , 30F
所以要連署了嗎 :(
03/17 22:49, 30F

03/17 22:50, , 31F
所以要連署了嗎 :(
03/17 22:50, 31F
還有 42 則推文
還有 7 段內文
哈哈哈,我都笑了我! ※ 編輯: IMAX3D 來自: 122.123.128.97 (03/19 23:42)

03/20 18:47, , 74F
主觀哥就是這樣...虧我還緩頰說是打錯字...
03/20 18:47, 74F

03/20 19:32, , 75F
我論前面原PO邏輯沒問題,可後面問題可大....
03/20 19:32, 75F

03/20 19:33, , 76F
邏輯蘊含關係,真的只有T和F嗎?我怎覺得有"必然性"的關係
03/20 19:33, 76F

03/20 19:36, , 77F
如果承認邏輯只有T和F的區別,是不是可以把兩件不相干的
03/20 19:36, 77F

03/20 19:37, , 78F
事情也定義成它有邏輯~= =
03/20 19:37, 78F
純粹以符號來看,導出地結果真的只有T/F啊... (撇開很基掰的多值邏輯不談)

03/20 19:37, , 79F
再者充分必要條件,和等號是不一樣的意思,邏輯上符號是
03/20 19:37, 79F

03/20 19:37, , 80F
完完全全不相同的。
03/20 19:37, 80F

03/20 19:39, , 81F
把萊布尼茲定律 和 充分必要條件來做一下比對 就清楚了@@
03/20 19:39, 81F

03/20 19:42, , 82F
SORRY 我實在不能苟同 在邏輯裡的確是只有T/F的分別而已
03/20 19:42, 82F

03/20 19:42, , 83F
Ekmund:太執著於因果吧 基本上"→"一下去就是一種關係的
03/20 19:42, 83F

03/20 19:45, , 84F
E大如果不是因果關係,那究竟是什麼關係?請解釋~P和Q之間
03/20 19:45, 84F
當一個語句包含了因果關係時,它必定恆真且具有蘊含關係。 可是,因果關係卻是一種歸納推理,我們永遠無法篤定它未來必然會再次發生。 所以屬於臆測層次的因果關係,永遠無法推出邏輯上的蘊含。 ※ 編輯: IMAX3D 來自: 59.105.236.109 (03/20 20:29)

03/20 22:37, , 85F
多值邏輯也是邏輯 因此不能說 邏輯只有T和F~
03/20 22:37, 85F

03/20 22:38, , 86F
因果關係 你確定是恆真嗎?外星人攻打地球 導致地球毀滅
03/20 22:38, 86F

03/20 22:38, , 87F
是一個可假設的因果關係.但因為還沒發生 也不確定真假!
03/20 22:38, 87F

03/20 22:39, , 88F
不過外星人攻打地球確實可能蘊含著地球毀滅 ~~
03/20 22:39, 88F

03/20 22:40, , 89F
我可沒講 因果關係 必然 有邏輯關系~= =!!
03/20 22:40, 89F

03/20 22:41, , 90F
我講的是 邏輯關係 本身可以蘊含著 因果法則
03/20 22:41, 90F

03/20 22:43, , 91F
最後 邏輯不能只以符號來看。
03/20 22:43, 91F

03/20 22:44, , 92F
邏輯是從人類言語思想抽像出來的!
03/20 22:44, 92F

03/20 22:45, , 93F
如果沒有言語思想 何來的邏輯?
03/20 22:45, 93F

03/20 22:48, , 94F
喔 還有一個因果關係 不必然恆真的例子 葛蒂爾論證= =
03/20 22:48, 94F

03/20 22:48, , 95F
假前提 導出真結論..這是當代很爭議的一個例子 可去看結構
03/20 22:48, 95F

03/20 22:51, , 96F
不過在南華可以談邏輯的人確實少見了~多多切搓吧~==
03/20 22:51, 96F

03/20 22:53, , 97F
有個點你可能要釐清一下.因果關係的恆真指涉的是?真確性?
03/20 22:53, 97F

03/20 22:54, , 98F
但如果不是指涉真確性 就大脈絡來看..因果有真假可言?
03/20 22:54, 98F

03/20 22:56, , 99F
如果不是指涉真確性 葛弟爾論證不適用 但外星人例子適用@@
03/20 22:56, 99F

03/21 10:21, , 100F
樓上你想太多了...條件式只是邏輯的一部分 並不概括全部
03/21 10:21, 100F

03/21 10:22, , 101F
它生出來的基本定義就只有:若P為T 則Q為T/F 如此而已
03/21 10:22, 101F

03/21 10:23, , 102F
更多時候因P和Q是完全獨立的事件 彼此T/F互不影響
03/21 10:23, 102F

03/21 10:24, , 103F
至於"→"並不完全是因果關係 其實我到現在也有點懵懂
03/21 10:24, 103F

03/21 10:26, , 104F
看到的說法是 因為P→Q等價於~Q→~P、~P or Q
03/21 10:26, 104F

03/21 10:27, , 105F
這類因生果 果導因 非因導果的等價式
03/21 10:27, 105F

03/21 10:29, , 106F
此外 若再上提到經驗事件 你會發現P→Q時 P不止只導出Q
03/21 10:29, 106F

03/21 10:31, , 107F
可能導出R、J、K、S...etc 例:沒念書會→當 低空過 沒影響
03/21 10:31, 107F

03/21 10:33, , 108F
不存在絕對的因果 但都會是充分的理由
03/21 10:33, 108F

03/21 10:36, , 109F
而且一旦P→Q成立 就絕對不會導出P→~Q的結果 ~P→~Q則未知
03/21 10:36, 109F

03/21 10:36, , 110F
關係沒有強到可稱為是因果的等級 這樣說可以嗎 @@?
03/21 10:36, 110F
文章代碼(AID): #1DVuHyAF (NHU_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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