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菩提樹學運 主訴討論
※ 引述《plsuzgh (平林新月)》之銘言:
: ※ 引述《cherubangel (Let's Surf!)》之銘言:
: : ^^^^^^^^^^^^^^^^^^
: 抱歉我在高大修過40幾學分的法律課程,所以不要用你淺薄的了解來丟人現眼
中間吃光~XD
: 抱歉啊,我說話不好聽,不過像你上面說的那些,請高大法學院的學生來笑一下吧。
: 祝你們成功好了,就這樣,我只是不希望看到一場鬧劇而已(攤手)
: 如果連這一點意見都覺得刺耳,那我想你們跟學校談判成功的機會是零。
相信大家出發點都是為了活動的正當性著想^_<
如果對於法律部分懂的比較多,應當可以用些較正面的話來描述,
不是您言論刺不刺耳的問題,而是語氣上已經帶著嘲諷的意味在。
丟人現眼這種詞我想比較偏向於人身攻擊,也對於目前情況無助益吧?
不過,還是得謝謝您提出不少可能訴求會有問題之部分。
希望大家能盡量別帶情緒性的字眼,這樣才是理性的中山人,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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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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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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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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