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

看板NTPU-DPF90作者 (\(^.^)/)時間21年前 (2003/04/25 16:3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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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mmerann (從來沒有)》之銘言: : 想請問二個課業上的問題 : 1.何以經濟穩定與所得重分配通常都屬於中央政府的職責, : 而非地方政府的任務,其理由何在? : 2.近年財政學者多主張"降低稅率,擴大稅基"為所得稅改革 : 應循之途徑,其理由是? 我來答答看好了..... 答案不完整請見諒啦..... 1.首先先說明政府財政活動的經濟穩定功能是什麼 a.防止通貨膨脹 b.使社會達成充分就業 c.每人所得能適度增加 就穩定功能而言: 第一..地方政府無通貨發行權。如果地方政府有通貨發行權時,各地方會爭相      發行通貨去別的地方購買需要財貨及勞務,如此會造成通貨膨脹,而無      法達成經濟穩定效果。   第二.通貨膨脹是全國性發生的,光靠單一地方的貨幣政策,是無法有效的達      成經濟穩定效果。且”維持經濟穩定”可視為全國性的純公共財,將因      ”FREE RIDER”問題,而使得沒有一個地方運一提供此公共財。   第三.地方與地方間具有高度流動性,任一地方就全國而言具有高度經濟開放      性,至地方之財政政策的乘數效果較低,其欲執行反景氣策略效果並不      如中央政府執行效果佳。   第四.地方於不景氣時,如想從事緊縮性財政政策以擴大有效需求,以公債融      通財源,會有以下問題產生。地方發行公債受較大的限制且地方公債本      質上相當於外債,會產生世代間負擔之移轉,造成次舉債的地方居民下      一代的負擔加重。  就所得重分配功能而言:   根據tiebout的”以足投票”理論,我們假設地方間有高度流通性,地方居民依   各地方的租稅價格以及所提供之公共財決定住所。如果地方政府愈執行所得重   分配效果時,所得高的居民將因恐懼其購買力被移轉至低所得居民而移出,而   低所得人會因為期待受益而遷入,此行為將導致政策無法施行。      以上答案參考財三必修”地方財政”老師的筆記..... 2.這個答案我比較無法詳細解答啦   但是大二財政學應該會學到一個”square rule”,這個原理主要在說明,   課稅所造成的無謂的損失,會隨稅率而成平方倍數成長   超額負擔的公式為  EB=1/2*需求彈性*P*X*(τ)2 括號那是指平方 τ=T/P 各位大二的學弟妹,這個東西阿邦老師應該有教吧。   為了避免這個情形發生,所以學者多建議不要增加稅率,而改由增加稅基來   融通政府財源。 嗯....   就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68.1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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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有教..學姊果然比較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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