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4-1 許宗力 行政法 期末考

看板NTU-Exam作者 (思邁攸拉佛斯)時間8年前 (2016/01/11 20: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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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行政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許宗力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6/1/11 考試時限(分鐘):15:30~17:2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台大法律系學生某甲家境清寒,檢具區公所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 向台大申請減免學雜費。台大認符合法定要件,遂依法予以減免全部學雜費。 學期中甲父親去世,甲清點父親遺產,意外發現父親生前收藏許多價值不斐 的古董字畫,若經變賣,也算是百萬富翁。消息批露,報紙轉載,台大當局 獲悉,乃以某甲不符合減免學雜費為由,廢棄准予某甲減免學雜費之決定, 並任某甲獲得減免學雜費之優惠屬不當得利,要求某甲補繳學雜費,某甲以 欠缺法律依據為由拒絕繳納。試問台大廢棄准予某甲減免學雜費,以及要求 某甲補繳學雜費之決定有何法律依據?是否適法?(30%) (p.s.宗力特別提醒:那個甚麼構成效力拉~行政處分的撤銷廢止拉~[語畢哄堂大笑]) 二、 (1) 某乙住居某四層樓公寓第四層,擅自於頂樓架設簡易設施,栽種花草。同公 寓一樓住戶某丙向建築主管機關檢舉某乙違規,要求應予拆除,建築主管機 關派員查看,認尚不構成違建,乃通知某丙其檢舉事項不成立。試問,某丙 可否以公法上權利受侵害為由,就主管機關所發檢舉事項不成立的通知提起   行政救濟?(15%) (2) 依公路法第41條「市區汽車客運業,應配合市區人口之比例及大眾運輸需要之 營業車輛、設備,由公路主管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准一家或二家以上共同經營之 。」假設主管機關新近核准丁公司參與經營原已由戊公司單獨經營多年的某條 黃金路線。戊公司認其提供營運車輛之數量與車次已足供沿途居民交通需要, 且主管機關核准丁公司加入營運會侵犯其營運利益,乃提起訴願,請求撤銷主 管機關核准丁公司加入營運之決定。試問:戊公司提起訴願之決定是否適法? 三、台灣中部陸續發現多起因多氯聯苯引發病例,食品衛生主管機關經初步調查, 強烈懷疑是患者食用祥香油行所生產醬油所致,為保護民眾生命健康與身體安 全,乃公開警告民眾,暫時不要食用祥香油行所生產醬油,直到化驗結果出爐 為止。結果導致祥香油行受到衝擊,被迫關門結束營運。最後化驗報告顯示祥 香油行可否就所受財產損害(失)請求國家賠償?或何種補償?(40%) 註:食安法第5條,各級主管機關發現有違害食品安全衛生之虞之事件發生,應主動 查驗,並發布預警或採行必要管制措施。 可參考不負判解的空白小六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452513680.A.897.html
文章代碼(AID): #1MavcGYN (NTU-Ex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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