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事] 校方找來大安分局,在「校內」舉牌

看板NTU作者 (lasciate ogni speranza)時間11年前 (2012/11/16 00:03), 編輯推噓26(3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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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我們在年輕的時候,看到令人同情的人們,不公平的待遇總是滿腔熱血 : 想幫助所有不幸的人們、挑戰不正義的權勢 : 但就像之前鄉民提到的,我們在衝撞的當下沒注意到的是蝴蝶效應 : 可能少了一棟大樓,就少了一些研究硬體設施和空間 : 沒了足夠的空間、足夠的資源,可以讓大家更多方的學習、好好做研究 : 最後倒楣的是自己、或是後面入學的學弟學妹 : 然後又埋怨抗議校方提供不了第一學府應具備的優良學習環境 : 只要衝撞又不一定要提供解答及瞻前顧後,一向是台大學生/年輕的特權 只能說原po真是老成的令人遺憾。貌似思慮周到,說穿了所謂的蝴蝶效應理論 還不就是掩飾既得利益?如果蝴蝶效應理論是一個合理的判斷標準,我們是否 也可假設少了一棟大樓,少了一些資源,於是台大學生可能更戰戰兢兢的利用 有限資源,進而取得更多的成就? 我不反對抗爭應該瞻前顧後、盱衡得失,然而,如果你所謂的深思熟慮只是回歸 利益考量,進而弱化、忽視對於公平正義原則的討論,那我實在不敢苟同。我不 敢說校方怎樣的處理方式才是最符合正義的,但我認為你的說詞基本上是在模糊 焦點、迎合不經深思的、本能性的自私心理。 : 我覺得在享受的當下,也要試著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 : 做法可能會不同 : 我記得某位老師說過,談判的最高手段是,你必需讓對方有退路走 : 因為如果你如果踩到底讓對方沒有退路,他必定和你拚命堅持 這正是關鍵所在,只是你批評的對象說錯了。今天不給對方後路的正是台大校方。 只要簡單評估衝突雙方的實力便可分曉。擁有充分社會資源、財力的台大校方要為 居民謀一條後路,不論是停止訴訟或是進一步討論居民的安置問題,並不是一件困 難的事,也不用擔心付出甚麼代價。反觀居民一方,你可知道被告一方可能蒙受多 少精神壓力?他要站出來抗爭,是否也占用了他的工作時間?遑論做為弱勢者,有 些人可能根本沒有遷移他處的可能性! 只要用常識判斷就知道,在台灣這個不健全的公民社會,走上街頭的人基本上就是 被逼到絕路者。當然這不意味著這些人的訴求必然在道理上站得住腳,但我想不到 一個學術機構有任何理由用這樣一種蠻橫的方式對待社會中最弱勢的一群。就算他 們是不法的、不道德的,作為菁英分子,難道不能有一點憐憫之心?這不表示台大 永遠得繼續容忍這樣的"不法行為",但是絕對有更多方式可以避免今天的悲劇,畢 竟,台大的建設一點也不具有急迫性,真正的學術也不需要與時間競賽。真正可怕 的是在盲目的競爭中,喪失了對人最基本的關懷。我認為這才是作為台大人所應自 我提醒、恆久顧慮的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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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反駁人好歹用比他合理的例子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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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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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比原來更不合理的例子反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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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合理的例子是告訴你"蝴蝶效應"這個推論邏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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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蝴蝶效應沒很嚴謹 但你用來反駁的也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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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寫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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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他舉的例子是把初始條件放大的話的確會得到他想要的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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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這篇則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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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順著原po蝴蝶效應的邏輯,導入荒謬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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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他本來就不該提蝴蝶效應 根本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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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荒謬結果說明根本不該提蝴蝶效應 基本反證法啊 應該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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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常用的論述,凸顯對方推論的不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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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實際上的問題大家都知道 就是台大付出了一些資源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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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蝴蝶效應本身就是個錯誤 個人成就與學校資源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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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實際上大家會受到什麼損失 就這樣 扯什麼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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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想說蝴蝶效應的說法不合理罷了 挑文章毛病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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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的重點甚麼時候變成蝴蝶效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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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效應1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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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反駁的是他那段扣掉蝴蝶效應的論述 那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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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念大氣,我反icy亂用蝴蝶效應」\.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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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是主要在談蝴蝶效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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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大氣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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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大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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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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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太想著重蝴蝶效應。 很喜歡第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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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談的「蝴蝶效應」實際上是在說明「資源排擠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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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篇要說的就是,用蝴蝶效應來推論資源的排擠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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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錢買儀器,實驗做不出,論文寫不了,畢業證書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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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面臨到的挑戰是「可能性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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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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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證書拿不到,助學貸款還不了,老婆娶不到,爹娘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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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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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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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效應是初始條件下微小的變化能帶動整個系統的長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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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連鎖反應。這是一種混沌現象。(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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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不出助學貸款,政府背債,增加稅收平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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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切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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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不到老婆少子化,終至倒房滅種,台灣成為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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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台大憐憫,這樣才能顯示台大"愛人"情懷(校訓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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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篇的憐憫之心不也在是種自私的行為嗎?...終究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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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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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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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有不同意見就是既得利益?少在那邊扣大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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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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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有說一開始就要告嗎?之後就算提起訴訟難道還不算給居民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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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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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第一次知道這件事就是在收到法院的通知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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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用平行時空大放厥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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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至晚在1983年就知道住的地方有問題...總有一天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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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又何必要扣別人在扣帽子的帽子呢? 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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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我只看到支持與反對的論述,卻無法也不能更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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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人意見與自己相左就揣測別人的心態,每個人都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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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個體,生活經驗也不同,對於公平、正義道德的定義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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