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學習型助理被要求簽讓與專利書正常嗎?

看板NTU作者 (狼勁)時間8年前 (2015/09/03 00:49), 8年前編輯推噓6(601)
留言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校方目前宣稱學習型助理的專利權以及著作權處置如下:       ^^^^^^^^^^             著作權            專利權 僅觀念指導     屬學生助理獨有        屬學生助理獨有 共同創作    校方(教師)與學生助理共有  校方(教師)與學生助理共有 建議你不要簽專利權讓渡,簽了之後就會專利權變成如同勞雇型助理,但 你卻沒有各種勞雇型助理的保障。 如果有任何問題的話,請洽台大工會或者研究生協會求助。 https://www.facebook.com/ntu.laborunion https://www.facebook.com/NTUGSA §補充:著作權又可分做人格權與財產權,人格權是指這個著作必須要掛 上誰的名字,財產權是指誰有權處分(泛指傳播、販賣、重製)這個著作。 而共同著作的狀況下,依創作的貢獻比例決定著作權享有的比例,但要處 置著作原則上須經所有共同創作同意。 ※ 引述《ntuCSIE5566 (德田金城武)》之銘言: : 各位晚上好 : 我有一個室友阿肥最近遇到一件事很困惑 : 室友阿肥說現在學校分成學習型助理跟勞務型助理 : 根據學校規定學習型助理可享有計畫專利共同發明人的專利權 : 阿肥的實驗室最近卻要學習型助理阿肥簽一個單子: : 自願讓與研究成果與專利權給學校與合作機構的同意書 : 阿肥為人憨厚老實,平常只會盯著電腦顆顆笑, : 趕緊來問我,簽這個,會不會有點怪怪的? : 我為人雖然精明,但是只有打LOL時精明,也不懂這個 : 趕緊上來請教各位台大人,這在台大的學習型助理都要簽這個嗎? : 有沒有八卦?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4.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41212566.A.90B.html ※ 編輯: wolfbequiet (140.112.214.39), 09/03/2015 00:49:52

09/03 00:51, , 1F
推~學校是不是有點欺負不懂這個的人啊?
09/03 00:51, 1F

09/03 00:51, , 2F
推工會
09/03 00:51, 2F

09/03 00:52, , 3F
推工會 該不會合作機構要求的吧
09/03 00:52, 3F

09/03 01:31, , 4F
推工會!!
09/03 01:31, 4F

09/03 02:05, , 5F
推推推>///<
09/03 02:05, 5F

09/05 12:02, , 6F
你們要不要先去研究關於申請專利繳費的問題?那申請專利及
09/05 12:02, 6F

09/05 12:02, , 7F
之後的領證及維護費誰出?也去看看老師們要簽什麼?
09/05 12:02, 7F
文章代碼(AID): #1LvoYMaB (NTU)
文章代碼(AID): #1LvoYMaB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