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一下有關於研究生辦助學貸款

看板NTUGSA作者 (暱稱有意義嗎??)時間18年前 (2006/08/27 17: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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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點是研究生獨立公投確實過了,獨立也是現況。 2.有一監督機構和確保不會違法亂紀根本是兩碼子事。 學生會也有不少輝煌的歷史...(不過我贊成重整,將 研協納入學代監督;不過學生會會願意的機會不高。 就像中共會宣稱放下台灣的主權一樣難) 3.研協代表研究生發言與爭取權力,是許多研究生直覺 的反應。像這次『體檢』事件,研協被批的這麼慘, 就是大家覺得沒盡好本分。 4.研究生事務有許多是大學部學生無法瞭解的,這次研 究生體檢問題,學生會會長能很快反應,我想有很大 因素是這屆學生會會長是由研究生擔任。但我想這應 該不會是常態,甚至以後很難再有機會。 5.另方面研究生擔任學生會會長,是否可以瞭解許多大 學生的需求,所辦的活動類型大學部學生是否喜歡, 我想還要進一步觀察。 6.獨大的學生會會讓學校很難摸頭牽制,但卻也使研究 生權力大為減少,因為研協現有校內權力大致等同學 生會為『校自治組織』,弱化的研協會使研究生聲音 難以發聲,吾私心以為萬萬不可。 7.大學法修改,學生自治組織有了穩定的財源,這點是 學生運動重大勝利,要感謝學生會許多長期爭取的學 生。 8.大學法中,只明文要有全校性的自治組織,但是否僅 只唯一一個,並未規定。私以為大學部和研究生的事 務本就分開,如研究生的條款,大學法本就另款規定 ,自治組織分別存在也是很合理的。 : 學生自治歷史不能僅以片段來定位全盤關係。 : 當時公民投票的法源基礎在哪?在現在能找到的法規裡, : 台大學生自治確實在相當久遠之前即已訂立公民投票辦法(請見法規彙編), : 而這個投票顯是不符合相關辦法的,簡單來說,這樣的投票結果有什麼樣的法效力, : 是相當值得商榷的。 : 研究生為台大學生會一員,主要的法源基礎是經全校複決的台大學生憲章, : 台大學生憲章經全校複決通過後,研究生的學生會成員當然地位即確立至今, : 莫說年年都有研究生當選學代大會學代 : (在過去19年歷史的大多數期間,研究生投學代大會的總票數遠高於研協會長得票 : 這僅代表,研究生參與學生會的比率絕不低於參與研協會), : 今年的學生會會長選舉結果甚至破了創校紀錄,由研究生出任, : 而學代大會是什麼?是學生會三權分立的立法機構, : 學生會長更是全體學生會成員的法定代表, : 台大代聯會改制學生會之後,研究生的當然成員地位著無庸議, : 或者,研究生在情感上, : 會寧願選擇一個至今沒有辦法完成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學生自治層級, : 作為自己所屬學生自治團體的最終依歸? : 起碼我就不願意。 : (簡單來說,沒有學生法庭作為救濟途徑,沒有議會可監督行政部門, : 所以曾經有研協會長當選後,發出酬庸的官銜超過數十種, : 那位會長是真的封了幾十個人作委員長、召委什麼的,完全破壞研協會自己的法治, : 但沒有任何研協會成員可以制衡這樣的違法亂紀,因為制度上缺乏三權分立。 : 研協會私幕經費的流向更是因為缺乏議會,所以完全無法監督,這也不用說了) : 最後,退萬步言,以台大改革派為主要體系推動了十幾年的修改大學法運動, : 去年取得了重大突破,立院業已通過新大學法三讀,並由總統令公佈實施。 : 國家立法規範,為保障學生自治之團結,避免學生力量之分散 : (如果大學生是學生會,研究生是研協會, : 學校好拉一個打一個,對學生來說終究不利), : 所有大學皆應有一全校性質之最高學生會組織,易言之, : 這即是以台大學生會現行制度為藍本做為立法的參考對象, : 如今涵蓋研究生為學生會會員的學生會體制, : 已進一步成為了國家性質的法律規範 : (其他學校的學生會可能迫切的要面臨改制), : 而台大研究生究竟是否屬於台大學會成員, : 就算僅依照新大學法,也相當確切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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