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有一個朋友
※ 引述《pzs (懶得想摟)》之銘言:
: 在某私人貿易公司工作
: 最近他的一位上級主管突然離職
: 公司方面似乎並不打算補上這個缺額
: 而是給我那位朋友一堆的在職訓練
: 要他除了原本的業務範圍外 再增加工作量
: 現在他每天都要多加班約3小時
: 週末假日也都要繼續加班 然而這樣子的加時工作
: 都沒有收到加班費 據我朋友的說法
: 這種制度叫責任制
: 我想這應該是他們老闆拿來虎爛員工的吧
: 因為這種情況已經很明顯違反勞基法了
: 但是他又不想跟老闆撕破臉造成飯碗不保
: 請問一下他應該要如何處理這種情況
你應該跟他說
沒有不惜撕破臉丟工作的心理準備
那他就繼續加班吧
不過記得保留證據
有一天撕破臉的時候
加班費只要在五年內的
都可以要的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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