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有一個朋友

看板NTULabor作者 (蒼白避難所)時間21年前 (2003/03/09 19: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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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zs (懶得想摟)》之銘言: : 在某私人貿易公司工作 : 最近他的一位上級主管突然離職 : 公司方面似乎並不打算補上這個缺額 : 而是給我那位朋友一堆的在職訓練 : 要他除了原本的業務範圍外 再增加工作量 : 現在他每天都要多加班約3小時 : 週末假日也都要繼續加班 然而這樣子的加時工作 : 都沒有收到加班費 據我朋友的說法 : 這種制度叫責任制 : 我想這應該是他們老闆拿來虎爛員工的吧 : 因為這種情況已經很明顯違反勞基法了 : 但是他又不想跟老闆撕破臉造成飯碗不保 : 請問一下他應該要如何處理這種情況 你應該跟他說 沒有不惜撕破臉丟工作的心理準備 那他就繼續加班吧 不過記得保留證據 有一天撕破臉的時候 加班費只要在五年內的 都可以要的回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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