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給政大記者的信

看板NTUSA作者 (願奇蹟常伴左右)時間18年前 (2006/11/12 00:23), 編輯推噓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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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給政大記者的信,我說明了我反對的原因 如果內容言語過於粗俗,請見諒 她表示目前並沒有反對派接受採訪 請大家多多表示意見 --- 當初看到這篇聲明稿的時候,我想說"這次學生會長一定會被批的很慘, 不過道個歉應該就可以了。"後來我才知道我錯了... 當天晚上開會我碰到學生會外務副會長,就跟他說"你們這次一定會被學代會決議譴責, 不過譴責又不痛不癢,你們就乖乖被譴責吧。" 我沒想到的是,學生會長一直拒絕對此事正面道歉,一直認為這件事除了標題之外 並無錯誤,造成這件事情風波一直停不下來。 星期一開會的時候,幾位學代們一致認為我們拿她沒皮條, 她巧妙的鑽過了學生自治法規的相關漏洞,有如六年前的張榮法一樣。 至此,我開始懷疑她是否在發聲明前就已經沙盤推演過一切事情 再加上這幾個月來他對學生事務的推託之詞 學生會費收費爭議=>學校提前寄入學通知 來得及放劃撥單,來不及放說明書?? 預算書晚送,經費提前動用不合法=>行政慣例 行政慣例不可逾越法律之上,有問題請提修法 學術部,福利部部長難產=>找不到人 五月就當選了,連對學生最重要的福利部長都沒有找到人,這幾個月在幹什麼? 網路加退選說明會=>第一次派的人沒去,第二次信箱爆掉 沒去就請為了沒去向大家道歉,哪有人為了信箱爆掉向別人道歉的?? 整個就是避重就輕 我開始對高閔琳這個人產生懷疑,她到底對學生事務還是政治事務比較熱心?? 這個人處理事情的態度是不是像打太極拳??? 如果這次我們讓她過關,只要說是公眾利益,下個月會不會有人幫候選人站台???? 更重要的是,怎麼樣不會讓以後的學生會長權利無限擴張????? 但是高會長在特別大會上的言論,換個說法就是"反正我是以高閔琳的身分連署, 所以我要幹什麼都可以,你們管不着。" 我在特別大會上跟會長說了,妳真的是以"高閔琳"連署就算了, 妳今天是以"台大學生會會長 高閔琳"的身分連署, "台大學生會會長"這個title是學生給妳的,使用前不應該特別小心嗎?? 如果今天承認高閔琳可以無限制的使用"台大學生會會長"這個title 以後是不是代表只要說是公眾利益就可以拿"台大學生會會長"這個title幫候選人站台? 這件事情如果形成行政慣例後患無窮,這是我的底限,希望這件事不能成例。 這個聲明的內容對學校的聲譽有沒有利,那是另外一回事 有利的話那也是不當得利,高會長也說過並沒有代表學生會簽署。 無利的話高會長萬死難辭其咎。 電資院研究所學生 李翰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56.201

11/12 00:45, , 1F
大推!頗有同感,說得真好!
11/12 00:45, 1F
※ 編輯: miname 來自: 59.112.218.117 (11/12 01:11)

11/12 01:28, , 2F
沒有反對派?我就是反對派啊.../ \
11/12 01:28, 2F

11/12 02:06, , 3F
相信我 跟現在的學代會鬥 是不需要沙推的 別太瞧的起自己
11/12 02:06, 3F

11/12 11:27, , 4F
學代 聽到了沒?! 人家把你們當白X
11/12 11:27, 4F

11/12 14:04, , 5F
人必自誨而人誨之
11/12 14:04, 5F

11/12 18:08, , 6F
奐宇學長 你不能因為我們經驗不足可欺 就置學生反應不顧吧
11/12 18:08, 6F

11/12 21:58, , 7F
更正:是目前沒有人接受採訪
11/12 21:58, 7F
※ 編輯: miname 來自: 59.112.221.56 (11/12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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