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給政大記者的信
這是我給政大記者的信,我說明了我反對的原因
如果內容言語過於粗俗,請見諒
她表示目前並沒有反對派接受採訪
請大家多多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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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看到這篇聲明稿的時候,我想說"這次學生會長一定會被批的很慘,
不過道個歉應該就可以了。"後來我才知道我錯了...
當天晚上開會我碰到學生會外務副會長,就跟他說"你們這次一定會被學代會決議譴責,
不過譴責又不痛不癢,你們就乖乖被譴責吧。"
我沒想到的是,學生會長一直拒絕對此事正面道歉,一直認為這件事除了標題之外
並無錯誤,造成這件事情風波一直停不下來。
星期一開會的時候,幾位學代們一致認為我們拿她沒皮條,
她巧妙的鑽過了學生自治法規的相關漏洞,有如六年前的張榮法一樣。
至此,我開始懷疑她是否在發聲明前就已經沙盤推演過一切事情
再加上這幾個月來他對學生事務的推託之詞
學生會費收費爭議=>學校提前寄入學通知
來得及放劃撥單,來不及放說明書??
預算書晚送,經費提前動用不合法=>行政慣例
行政慣例不可逾越法律之上,有問題請提修法
學術部,福利部部長難產=>找不到人
五月就當選了,連對學生最重要的福利部長都沒有找到人,這幾個月在幹什麼?
網路加退選說明會=>第一次派的人沒去,第二次信箱爆掉
沒去就請為了沒去向大家道歉,哪有人為了信箱爆掉向別人道歉的??
整個就是避重就輕
我開始對高閔琳這個人產生懷疑,她到底對學生事務還是政治事務比較熱心??
這個人處理事情的態度是不是像打太極拳???
如果這次我們讓她過關,只要說是公眾利益,下個月會不會有人幫候選人站台????
更重要的是,怎麼樣不會讓以後的學生會長權利無限擴張?????
但是高會長在特別大會上的言論,換個說法就是"反正我是以高閔琳的身分連署,
所以我要幹什麼都可以,你們管不着。"
我在特別大會上跟會長說了,妳真的是以"高閔琳"連署就算了,
妳今天是以"台大學生會會長 高閔琳"的身分連署,
"台大學生會會長"這個title是學生給妳的,使用前不應該特別小心嗎??
如果今天承認高閔琳可以無限制的使用"台大學生會會長"這個title
以後是不是代表只要說是公眾利益就可以拿"台大學生會會長"這個title幫候選人站台?
這件事情如果形成行政慣例後患無窮,這是我的底限,希望這件事不能成例。
這個聲明的內容對學校的聲譽有沒有利,那是另外一回事
有利的話那也是不當得利,高會長也說過並沒有代表學生會簽署。
無利的話高會長萬死難辭其咎。
電資院研究所學生 李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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