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駕駛人的疑問

看板NetRumor作者 (キタ-(;°Д°))時間19年前 (2005/09/29 12:03),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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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人家轉寄給我的 好奇想知道是不是真的這樣..... --------------------------------------------------------------------------- 問題一 你開車在北二上的內側車道,時速一百,此時內側護欄內,忽然跳出一名男子, 你雖然緊急煞車,但依然將該名男子輾斃,事後警方調查, 也查不出該名男子為何要強行穿越高速公路,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 少?錯多少? 問題二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在過了忠孝東路口, 突然有名路人為了急於前往錢櫃唱歌而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 你雖然只有時速五十,但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 不治, 事故現場,距離人行穿越道50公尺,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問題三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 南往北準備通過了忠孝東路口, 你百分之百確定你是綠燈,突然從忠孝東路衝出來一名騎腳踏車的 男子不顧行人號誌, 而強行從斑馬線上通過,你時速五十,但依然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 人,路人胸腔大量出 血不治,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台灣的法官是這樣認為的 第一個案例; 雖然行人無權走上高速公路,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員死傷,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二個案例;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但該名行人並未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 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今日造成人員死傷, 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三例最慘;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該名行人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且依照現行交通法規 駕駛行經人行穿越道,皆須減速慢行, 雖行人在紅燈時並沒有通行權,但無損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受到的保障 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本案之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 因為未減速慢行,而造成人員死傷,漠視行人安全的行為,明顯有重大缺失,需負起本案 所有的賠償,以符合人道精神和社會正義。 我以前想不懂 怎麼有砂石車會倒車再把人壓死,現在我全懂了 我們設身處地想一想,假如你是案三的駕駛 你開的是砂石車,第一下下去沒死成植物人 對方剛好是家中支柱,那真的賠起來是巨額 倒車~給他死 工會幫我出兩百萬,保險再來賠,我再貼幾百萬結案,人命是可以買賣的!! 簡單來說 投保巨額的意外險 站在斑馬線上,等公車轉彎,摔倒頭往公車後輪去 你贏定了~ 沒有一家敢不賠,但你花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請轉寄出去 讓許多根本不知道事情嚴重性的人, 警覺一下,中華民國是多麼注重人權的國家 附帶一提 以上三案例在歐美,可以反過來向死者家屬提出車輛損毀的求償 因為很簡單,你犯法再先,而導致我造成你的傷亡 我何錯之有,且你必須對你的錯誤行為負責。 --------------------------------------------------------------------------- 那照這樣來說行人是不是都可以任意違規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04.112

09/29 18:09, , 1F
理論上不對吧~實際上~就要看法官的良心了
09/29 18:09, 1F

09/30 02:07, , 2F
如果這篇是真的 那我以後不幸遇到案例三一定輾人 ===.===
09/30 02:07, 2F

09/30 02:08, , 3F
不過我希望這是謠言..
09/30 02:08, 3F

10/04 17:06, , 4F
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也是要被罰的 怎麼可能責任都在駕駛
10/04 17:06, 4F

10/04 17:10, , 5F
你要說砂石車寧願把人輾死那也不是只發生在案例三而已
10/04 17:10, 5F

10/04 17:10, , 6F
難不成以前被砂石車撞死的都是闖紅燈喔?
10/04 17:10, 6F

10/04 17:11, , 7F
而且他的案例從何而來?沒憑沒據的
10/04 17:11,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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