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感想] 消費明細與個資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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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27→)留言3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pitalofz (牛皮紙袋先生)時間11年前 (2012/10/28 01: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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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某位板友提出NANA團消費明細與個資法的問題. 剛好我就讀的科系是法律相關. 本來想回覆一些想法. 可惜不知道為什麼好像被禁止回應了. 但我還是覺得這個關於"夜店消費"衍生出的的法律議題需要討論一下. 首先據那篇回文的板友似乎有提到. ""因為店家很關切那次揪團的細節而提供第三人消費明細""
(還有1949個字)

推噓7(7推 0噓 59→)留言6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INA1108 (  妮娜)時間11年前 (2012/10/28 02: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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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很難推,直接回文。. 就這個網站上所提供,. http://www.sac.gov.tw/resource/News/2253_2012_10_17_. 「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pdf (我不會縮網址,拍謝). 有詳述個資法的相關類別,. 其中. CO三六 生活格調。. 例

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pitalofz (牛皮紙袋先生)時間11年前 (2012/10/28 15: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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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推文爭議很大. 我回一篇好了. 揪團的情況. 通常是主揪買的單. 跟團的繳錢給主揪. 剖析一下法律關係是這樣的. 1.店家和主揪之間有雙務契約A (店家提供服務、主揪付錢). 2.主揪和跟團另有一個雙務契約B (主揪負責張羅、跟團分擔費用). 消費明細哪裡來的??. 是店家給消費者的(參考上段1
(還有45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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