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期間的問題
各位大大
關於opt90天大限小弟有做了些研究
得知只要"累積"超過90天無工作
就掛了
但現在小弟的問題是到底是否得立刻離境
小弟寫信問學校國際辦公室
學校主任跟我說可以留
但要keep a record of searching job on a daily basis
是真的嘛?
小弟其實已經過了90天了
但目前正再等一個機會..已經通過第一輪
正在等有無第二輪機會
如果那家公司決定雇用我
這樣子會有什麼後續的問題?
無法申請工作簽證?
還是最基本的根本已經是非法拘留了(如果學校的說法是錯的)
又如果那家公司決定雇用我了 有什麼辦法可以拿到工作簽證呢?
煩請各位不吝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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