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滿弱勢學生助學金的服務學習
其實這項補助原名是中低收入戶助學計畫
起初一開始創辦的時候是不需要還時數的
我申請的時候是不用還的
我妹去年申請的時候才開始要做20小時
今年更誇張要77小時
先不說別的,既然說是補助
那為何其他補助都不需要還唯獨此項需要呢?
為了這個我上網找了一些資料
發現全是因為財務吃緊拿學生開刀
變相強制工讀,節省工讀金支出
為何不先想想需要補助的人就是因為生活上有困難
平日就要打工賺取生活費
要是把時間全耗在這上面,生活費呢?課業呢?
況且有些學校是不用做服務時數償還的 (下列資料網站裡有表列)
那麼對我們這些需要還的學生公平嗎?
且明文規定是做為下次申請之「參考」
怎麼會變成下次申請的「證明」呢?
那麼條文規定的不得超過50小時是不用遵守的嗎?
不想讓學生有不勞而獲的心態
那麼引用一句其他網站上網友說的
為什麼補助我們的是政府,而我們要回饋的是學校呢?
我們不是為77小時而吵,而是對於這種不公平的現象
不只為了本校的同學,也是為了其他學校的學生來探討這個問題
對於不了解實際情況就發言的同學,請以同理心想想
附上我在網路上蒐集的資料
弱勢學生「阻」學計畫 http://0rz.tw/eWp4M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自由時報」相關報導 http://0rz.tw/hYarS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蘋果日報」相關報導 http://0rz.tw/aac37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人間福報」相關報導 http://0rz.tw/db7IL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國立教育廣播電台」相關報導 http://0rz.tw/huN7D
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中國時報」相關報導 http://0rz.tw/KaUKj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大學報」相關報導 http://0rz.tw/kepIZ
網友整理歷年時數表:
公立大專院校:http://ricelohas.blogspot.com/2010/11/blog-post.html
私立大專院校:http://ricelohas.blogspot.com/2010/12/99.html
「弱勢」補助卻要做服務時數 等候權責機關【教育部】回覆: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inform/complain_a2.php?no=100331063
2011年1月13日教育部部長信箱回覆:http://0rz.tw/t2Gi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65.24
※ 編輯: chemical755 來自: 122.124.165.243 (03/04 11:01)
→
03/04 11:11, , 1F
03/04 11:11, 1F
→
03/04 11:12, , 2F
03/04 11:12, 2F
→
03/04 11:13, , 3F
03/04 11:13, 3F
→
03/04 11:14, , 4F
03/04 11:14, 4F
→
03/04 11:15, , 5F
03/04 11:15, 5F
→
03/04 11:16, , 6F
03/04 11:16, 6F
→
03/04 11:16, , 7F
03/04 11:16, 7F
→
03/04 11:18, , 8F
03/04 11:18, 8F
→
03/04 11:19, , 9F
03/04 11:19, 9F
→
03/04 11:19, , 10F
03/04 11:19, 10F
→
03/04 11:19, , 11F
03/04 11:19, 11F
推
03/04 12:42, , 12F
03/04 12:42, 12F
→
03/04 12:43, , 13F
03/04 12:43, 13F
→
03/04 12:44, , 14F
03/04 12:44, 14F
→
03/04 13:11, , 15F
03/04 13:11, 15F
推
03/04 14:39, , 16F
03/04 14:39, 16F
推
03/04 15:27, , 17F
03/04 15:27, 17F
→
03/04 15:27, , 18F
03/04 15:27, 18F
推
03/04 18:17, , 19F
03/04 18:17, 19F
→
03/04 18:17, , 20F
03/04 18:17, 20F
→
03/05 15:59, , 21F
03/05 15:59, 21F
→
03/05 16:03, , 22F
03/05 16:03, 22F
→
03/05 16:04, , 23F
03/05 16:04, 23F
噓
03/06 11:02, , 24F
03/06 11:02, 24F
推
03/06 11:44, , 25F
03/06 11:44, 25F
→
03/11 00:53, , 26F
03/11 00:53, 26F
→
03/11 00:54, , 27F
03/11 00:54, 27F
→
03/11 00:55, , 28F
03/11 00:55, 28F
→
03/11 00:57, , 29F
03/11 00:57, 29F
→
03/11 00:58, , 30F
03/11 00:58, 30F
→
03/11 00:59, , 31F
03/11 00:59, 3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