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怎麼區分新型和發明?

看板Patent作者 (不談戀愛不結婚)時間19年前 (2005/06/15 21: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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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twalk (muscler)》之銘言: : ※ 引述《finalwave (小龍)》之銘言: : : 那麼是否可說這兩者沒有非誰不可呢 : : 像有些東西 : : 是不是申請發明或新型都可以? : 以實際操作面來說, : 發明和新型仍有些許差異, : 發明專利:通常以 物+方法 (方法為達成該"物"的實施方法)的方式 : 新型專利:僅以 物 (如系統,機制,結構...) : 但新型專利目前已採形式審查,除非後序再提出技術性報告, : 因此,實質上的保護效力並不大. 技術報告並不影響新型專利的效力,實際上取得新型專利後, 即獲得排他權力,但是為了避免衍生專利法105條的問題, 主張權力前最好還是先取得技術報告。 其次,技術報告的評價不論如何,皆不影響新型專利權力, 拒撤銷其權力仍必須透過舉發程序。 依目前的天字第一號的技術報告書來看, 比較像是由官方提出一份檢索報告, 提示各前案的相關性,讓公眾作為舉發時的引證參考。 : 若非是只有單單的物品結構,機制,系統...等的創作, : 為求全面保護,建議您還是申請發明專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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