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擬制喪失新穎性的問題

看板Patent作者 (風往哪裡吹)時間9年前 (2015/03/31 13:2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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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擬制新穎性是說 甲申請案先申請,然後乙申請案在甲申請案申請後,但是在甲申請案公開前提出申請 並且甲申請案和乙申請案幾乎相同 此時,雖然甲申請案還未公開,不算公眾所知悉的技術 但是由於甲申請案的申請日早於乙申請案 因此審查委員仍然可以拿甲申請案的內容當作先前技術核駁乙申請案 另外, 關於你說的問題,有點不是很清楚 "所謂的再幫你報導一次"是什麼意思?? 即便報導很多次,但是你的產品在第一次報導時已經被公開 因此應該在第一次報導的時候,已經開始起算新穎性優惠期 所以在第一次報導的之後,你應該還有六個月的時間可以提出專利申請(以台灣而言) 當然,前提是你所參加的展覽是政府所認可的展覽 (不包括類似電腦展或資訊展等的展覽) 還有,若是你的產品在展覽中,只展覽出它的功效 例如,人家看完展覽,只知道你是利用離心力來將拖把脫水 但是卻不知道細部的結構原理 代表細部的結構原理並未被公開 因此你還是可以將細部的結構提出專利申請 ※ 引述《ohshit (DJ歐雪特)》之銘言: : 上專利課有提到如果學生得作品在比賽中得獎並且在報章雜誌公布的話 : 有1~2個月的的時間可以補申請 : 但如果有心人刻意要搞你的話,可以在幫你報導一次 : 就完全喪失新穎性了 : 這邊我有個問題,如果只是產品名稱跟功能被公布,沒有提到元件的組成 : 例如:"快速甩乾拖把",其利用離心力原理腳踩把拖把甩乾的話 : 這樣會導致這個產品喪失新穎性嗎? : 3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45.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27779733.A.8A2.html

03/31 13:42, , 1F
就算要考慮擬制喪失新穎性也是不適用 因原po情況是同申請人
03/31 13:42, 1F

03/31 19:22, , 2F
最後一段 台灣是這樣沒錯 但別國可能有例外唷 科
03/31 19:22, 2F
文章代碼(AID): #1L6Z2LYY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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