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補強專利申請範圍,要先把前案撤回嗎?

看板Patent作者 (CHE)時間9年前 (2015/05/23 15:41), 9年前編輯推噓28(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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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cuba (CHE)》之銘言: : 但是新寫的專利,其中的主要原理和內容,其實是跟原案差不多的 : A事務所認為,由於原案和新案的申請人都是同一人,所以原案可以不必撤銷 : 但是B事務所則認為,在申請新案之前,必須先把原案撤銷,以免擋到新案申請 : 而且未來要進行專利授權時,若被發現有這種前案影像後案進步性的問題 : 可能會嚴重影響所能主張的權力範圍 @@ : -- : 推 mordred: 申請專利範圍之請求項內容可予以修正,只要在說明書內容中 05/22 16:36 : → mordred: 已敘明技術內容/特徵,怕的是,在說明書內容中, 05/22 16:37 : 推 mordred: 未提及,所欲修正之請求項的技術內容,如果已載明 05/22 16:42 : 推 mordred: 那就努力的修正請求項內容吧,或是新增請求項 05/22 16:44 雖然原案和新案採用的機構原理相同 但是新案想請求的技術要點 原案說明書並沒有提及.......Orz 而如果不去請新案、增加技術要點 很擔心原案的內容可能在審查時被核駁,或者要授權時被別人舉發無效 因此這種情況好像只能另請一個新專利?? 但麻煩就在於另請新專利之前,到底要不要把原案先撤回? : 推 mordred: 申請人提出發明專利申請後,在智財局發出 05/22 17:05 : → mordred: 審查意見通知函之前,均可主動提出修正申請 05/22 17:06 專利局的朋友認為,原案中的實施例不足,可能無法支持我想修正的claim : 推 eedavid: 我選A + 樓上 M大的建議 05/22 17:50 : 推 piglauhk: 概未公開 B見解是錯的(專23) 05/22 22:22 : 推 piglauhk: 只是請新案時需要小心因範圍重疊而被駁 05/22 22:24 其實問題就在於新案一定會和舊案有很大的範圍重疊 @@ 若簡單比喻的話 原案申請的元件,有一個特殊的卡榫,能夠發揮增強載重的效果 但朋友發現一引證案,其也有構型相同的卡榫, 只是在引證案中,那個卡榫的體積比例小很多 (太小的話就沒有增強載重的效果) 引證案作者也只提到那個卡榫的用意是方便組裝對位... 因此希望在新案中,請求該卡榫的體積須達到元件大小的60%~90%之間, 以發揮增強載重的效果,並提供實驗數據圖表,說明60%~90%的區間為最佳實施例 (我的原申請案的圖示中,卡榫體積也是在這個區間,但沒有特別提比例) 也就是說,新案所申請的卡榫,構造原理和原案還是一樣的 如果我不先把原案撤銷,會擋到新案的申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35.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32366898.A.45A.html ※ 編輯: checuba (111.184.35.56), 05/23/2015 15:47:17

05/23 23:36, , 1F
別說"專利局的朋友"就是原案的審查委員...:d
05/23 23:36, 1F
沒有這麼誇張XD 原案還沒有開始審

05/23 23:38, , 2F
你都說了.."新案想請求的技術要點..原案說明書並未提及"
05/23 23:38, 2F

05/23 23:39, , 3F
所以...你可以在新案中的"習知技術"中...提及
05/23 23:39, 3F
可是新案的其中一個重要技術要點 "卡榫體積最佳範圍" 雖然原案中沒有提到 但在我原案的圖式中,那個卡榫的體積也是落在最佳範圍的區間 而且兩者解決的問題相同 這樣有辦法直接申請新案不撤掉舊案嗎?

05/23 23:44, , 4F
於習知技術申請號xxx(即原案),並未具有Y(新增之技術要點)
05/23 23:44, 4F

05/23 23:47, , 5F
因而,原案無法解決z問題(必須Y來解決),然後,在"發明內容"
05/23 23:47, 5F

05/23 23:54, , 6F
[本發明之(主要)目的,便是在於解決z問題,因而,元件卡榫Y
05/23 23:54, 6F

05/23 23:57, , 7F
blah..blah..blah..,當然,專利必須整體觀之,所以,如果
05/23 23:57, 7F

05/24 00:00, , 8F
舉例,[裝置]具有(包含)元件A(具有卡榫),元件B,以及,元件C
05/24 00:00, 8F

05/24 00:04, , 9F
而由於元件A之卡榫佔其體積60-90%,因而,B與C必須如何配合
05/24 00:04, 9F

05/24 00:07, , 10F
使得整體之裝置能發揮[Hulk]功效,可以在"發明內容"中敘及
05/24 00:07, 10F
小弟的疑惑是原案在這一部分的內容是一模一樣的 新案只是增加了一個體積範圍,該卡榫和其他元件的配合方式並無變動(也無法變動) ※ 編輯: checuba (111.184.35.56), 05/24/2015 00:13:29

05/24 00:10, , 11F
當然,多舉一些實施例,ex,3個,來支撐[Hulk]技術特徵
05/24 00:10, 11F

05/24 00:12, , 12F
如果新案A,B,C與原案中的有至少一個以上是不同是最好..
05/24 00:12, 12F

05/24 00:30, , 13F
所以重點是在,原案與新案中的元件A之卡榫所佔的體積區間
05/24 00:30, 13F

05/24 00:32, , 14F
新案中加上對元件A之卡榫所佔體積的描述,然別案已有卡榫
05/24 00:32, 14F

05/24 00:34, , 15F
對於[卡榫所佔體積]算不算new matter,是審查委員說了算
05/24 00:34, 15F

05/24 00:49, , 16F
如果是,就不能修原案,最保險的方法是....申請新案....
05/24 00:49, 16F

05/24 00:53, , 17F
問題是,原案要不要保留,原案與新案差別僅在於卡榫體積
05/24 00:53, 17F

05/24 00:55, , 18F
以卡榫體積來當成另一案(新案)的技術特徵,風險是大些
05/24 00:55, 18F

05/24 01:01, , 19F
所以A-->風險大些....B-->風險小些.....當然.....
05/24 01:01, 19F

05/24 01:03, , 20F
核駁-->審查委員說了算..簽扯到金額...智財法院說了算..
05/24 01:03, 20F

05/24 01:05, , 21F
05/24 01:05, 21F

05/24 01:26, , 22F
你要的是新案,直接以新案來拼,"理論上"[技術特徵]較多
05/24 01:26, 22F

05/24 01:29, , 23F
如果是原案與新案都有,就算原案准了,還是要拼新案
05/24 01:29, 23F

05/24 01:31, , 24F
如果先審原案,原案被核駁..新案僅要以[凡熟知技藝之人士.
05/24 01:31, 24F

05/24 01:33, , 25F
對其而言,均可輕易將卡榫體積予以調整,因而..blah...
05/24 01:33, 25F

05/24 01:35, , 26F
然後審查委員"輕而易舉"就核駁了新案.....
05/24 01:35, 26F

05/24 01:36, , 27F
簡而言之, 只有新案...就拼新案輸贏..因為只有新案有用
05/24 01:36, 27F

05/24 01:38, , 28F
有原案與新案...原案如果不准...會不會影響到新案審查
05/24 01:38, 28F

05/24 01:44, , 29F
如果原案不准...然後按上述[夢到]"理由"而影響新案..
05/24 01:44, 29F

05/24 01:45, , 30F
那就.....當然....[還是審查委員說了算]....:D
05/24 01:45, 30F

05/25 09:56, , 31F
M大您要不要考慮回個文 XDDD
05/25 09:56,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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