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一個關於雙修選課的問題
我們是主系,92學年度之前的雙主修辦法,主系必修課程是不讓的
應由加修學系指定替代科目補足學分
「本學系與加修學系之專業(門)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
由加修學系決定得否兼充為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
如有不得兼充者,應由加修學系指定替代科目以補足所
差學分,並檢具書面報告送教務處備查。」
今年度之後申請雙修者,則適用新辦法
如果是修系上開的課,就要由加修學系來決定得否兼充。
第 六 條 修讀雙主修學生,其已修習及格之本學系系訂必修科目若與加修學系系訂
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由加修學系決定得否兼充為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
其已修習及格之加修學系系訂必修科目若與本學系系訂必修科目性質相同
者,由本學系決定得否兼充為本學系之科目學分。如有不得兼充,或兼充
後學分不足者,應指定替代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並檢具書面報告送教務
處備查。
前項兼充科目不得超過二十學分。但九十二學年度以前核准修讀雙主修者
,不在此限。
※ 引述《perdreamer (雲淡風清)》之銘言:
: 對不起我看了前面的說明還是很沒慧根的看不懂
: 可以請問一下 我是B90公行組的 如果我雙修法律系司法組
: 因為他們的必修科目其中有經乙 政治學丙 或社會學丁 三選一
: 我可以把本來要放在政治系畢業學分的經乙拿到那邊去
: 然後再用其他選修補齊政治系這邊的學分嗎
: 我想機會可能不大
: 可是實在不想同樣的課到了四年級還要再修一遍阿~~~~~~~~~
: 謝謝美麗又辛苦的助教姊姊
: 辛苦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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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0.15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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