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看不懂一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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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umont (受命於天既壽永昌)時間20年前 (2004/08/01 23: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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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系的網頁上有→. 4)超修之共同必修各領域課程學分,計入選修學分. ^^^^^^^^^^^^^^^^^^^^^. 這是什麼意思呢?. 假設我要是有修本憲的話. 到底算不算選修的學分呢?. 另外. 我如果有修法律系開的憲法的話. 能不能算選修呢?.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aronwu (亨利亞倫)時間20年前 (2004/08/02 01: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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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行 因為政治系大一共必免修本憲 而是因在大二會上中憲. 這個也不行 跟政治系的中憲算同名課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91.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uxurylover (喔 梅林的鬍子啊)時間20年前 (2004/08/02 16: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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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修法律系憲法實在有夠虧. 什麼都不能算 四學分的重課居然比一學分的體育課還不如. 不能抵政治系中憲這我可以理解. 但是既然不同 為何又和中憲算"同名"所以不算選修?. 好奇怪的雙重標準啊. --. 查理布朗:為什麼我不能和別人一樣 有一隻正常的狗?.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aronwu (亨利亞倫)時間20年前 (2004/08/02 17: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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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小生聽說的啦!助教未必以同名為由 駁回這門採計認定. 我比較確定的是不能抵而已. 換言之 較正確的說法應是重複修習(依前面文章來判斷). 而非以同名為由駁回該門學分充選修之認定. 而且不管是法律系四學分的憲法. 還是全年六學分的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現調降為四學分). 上課的內容還不是幾乎都一樣.
(還有291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essieoo (我....)時間20年前 (2004/08/03 14: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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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wu解釋的對. 在共同必修中憲領域這一部份. 除了憲法,還會有什麼經濟發展什麼什麼之類的課名. 這樣課程內容就跟我們系上開的中憲不一樣.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你們都會認為多修是虧呢?. 我大學時也有修法律系的憲法. 上下學期各2學分,星期五上午34堂,而且當天只有這一門課. 然後中憲
(還有22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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