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扁版版主無法無天是慣例嗎?
※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我在那篇的公告下說過不能回應了
: 作者 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 站內 a-bian
: 標題 [公告] ChinaSucks、mstory 請注意
: 時間 Wed Dec 27 13:55:10 2006
: ───────────────────────────────────────
水桶原則第17條:公告底下推文、與公告無關人士回覆公告,水桶三天。
這是扁版版規
以下開始討論
18005 m 12/27 ittt □ [公告] ChinaSucks、mstory 請注意
從這篇標題來看
很明顯的mstory與公告有關
而公告內容也僅僅只有「公告勿推噓」
並沒有「公告勿回應」
因此與公告有關的mstory顯然有回覆公告而不被水桶的權利
至少不是因為「回覆公告」這罪名而被水桶
然而
18010 m 12/27 ittt □ [公告] mstory 水桶三天
「 回應公告 」 水桶三天
...............
我只能說
如果沒有沒列在扁版版規裡的隱藏版規<背後大頭目??????>
那就只能說ittt真的用錯罪名了
PS:這案子結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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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7.23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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