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如何尋求協助?

看板Psychiatry作者 (賣花寶三號的小販)時間13年前 (2011/01/06 23:30),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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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o2197 (嗶嗶嗶..你犯規)》之銘言: 1. 請找你們戶籍地衛生所的公衛護士協助 2. 請準備他「傷人」的證據(人證事證等) 3. 到了醫院,不要跟醫生說什麼「家人就是要讓他住院」,這是無效語言 跟醫生溝通的方法,是要強調「危險性」的人事時地物 例如:病人隨身藏刀、拿東西砸人、威脅要殺人、真的出手打人等等 否則依法規而言,醫師不能像古早一樣隨便強迫病人住院了 現在強制住院都要寫一堆資料送審,審查委員還可能打電話來問東問西 萬一送審沒通過,該醫院還要被記點 每年送審沒通過的件數不到85%的話,明年會被派員檢討 (萬一整年只強制10個,有2個沒過就中標了) 檢討不通過,會失去當指定醫院的資格 送審沒通過,如果醫師不馬上讓病人出院,病人可以告他妨礙自由勝訴沒問題 這些規定也是為了保障病人的人權 不因為得到精神病就隨便被關起來 所以絕對不是「我想讓他住」就可以住 醫院更不能隨便派車出去外面抓病人來住院 (否則我們每天都去抓,不就賺死了?) 找公衛護士才是正途 祝你們早日解決此難關 -- 羊走了,再也沒有人見過她。聽說有人在紐西蘭看見她在那裏 快樂的蹦蹦跳跳。也有人見到她在復活島與大溪地之間游泳。 )) (fb: http://www.facebook.com/Dr.Sheepin ) 當然,那都是傳說,羊怎麼會游泳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4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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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姐 幾年前的市療不就是這樣嗎? ((開車出去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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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23:43, , 2F
呃…我記得市療的確有出去抓人Q_Q 如果進步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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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2:57, , 3F
我記得出去帶人還是要衛生所合作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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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00:42, , 4F
我記得有傷人事實 家人同意的話 似乎可以連絡管區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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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00:43, , 5F
幾年前送過一個進台大 當時警察荷槍實彈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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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9T_w80 (Psychia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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