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劣文 都沒有做到告知義務

看板PttLawSug作者 (追求現實的價值)時間16年前 (2007/10/26 15:3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faang (昉)》之銘言: : 老實說 我真的不知道我的劣文怎麼來的 : 可能是因為有幾次去一些很少去的版發問 沒注意版規導致發文格式錯誤 : 於是就莫名其妙有劣文 : 然後剛剛才發現原來有劣文刪除申請功能 : 但是每半年才能刪一次 --我有兩次劣文 : 我覺得這暴露一個問題 就是站方還有版主完全沒有做到告知義務 : 1.我根本不知道劣文怎麼來的 唯一線索是那次的格式錯誤 : 2.我懷疑是版主刪我文導致 但是 我沒接到任何信件通知 : 最後是因為我的文莫名其妙在版上消失才知道的 : (巴哈就比較好 被版主刪都有來信) : 3.如果真的是格式錯誤刪文就有劣文 會不會罰太重? : 4.站方未做到告知義務 我根本沒發現有申請刪除這功能 : 其實我早就可以刪光了 卻還要等半年 : 因此 我認為在接到劣文時 應該要發站內信 並註明時間與理由 以及相關版名 被發劣文,系統一定都會寄一封信到你的信箱, 內文是你被劣退的文章, 而信件標題則是 劣文退回 (原因) +你原本的文章標題。 大致長這樣。 只要板主退你劣文,一定都會有這封信到你信箱。 長久以來都是如此。 所以如果你不知道你為何被發劣文,你查信箱又查不到這封劣文通知, 那你就應該合理懷疑你的id帳號密碼是否被他人所用, 在你不知道的時間,跑去別的板亂發文,因而被他板板主劣退, 而他在收到劣文通知後又把它砍了。 所以你也沒看到。 你應該想想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 當你知道你可以很輕易的見到那個人時, 就算久久不見面,你也會無所謂。 但是當你要見到對方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時, 就算只說再見才一兩天,你也會開始想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51.202
文章代碼(AID): #178PUMxZ (PttLawSug)
文章代碼(AID): #178PUMxZ (PttLawS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