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劣文 都沒有做到告知義務
※ 引述《faang (昉)》之銘言:
: 老實說 我真的不知道我的劣文怎麼來的
: 可能是因為有幾次去一些很少去的版發問 沒注意版規導致發文格式錯誤
: 於是就莫名其妙有劣文
: 然後剛剛才發現原來有劣文刪除申請功能
: 但是每半年才能刪一次 --我有兩次劣文
: 我覺得這暴露一個問題 就是站方還有版主完全沒有做到告知義務
: 1.我根本不知道劣文怎麼來的 唯一線索是那次的格式錯誤
: 2.我懷疑是版主刪我文導致 但是 我沒接到任何信件通知
: 最後是因為我的文莫名其妙在版上消失才知道的
: (巴哈就比較好 被版主刪都有來信)
: 3.如果真的是格式錯誤刪文就有劣文 會不會罰太重?
: 4.站方未做到告知義務 我根本沒發現有申請刪除這功能
: 其實我早就可以刪光了 卻還要等半年
: 因此 我認為在接到劣文時 應該要發站內信 並註明時間與理由 以及相關版名
被發劣文,系統一定都會寄一封信到你的信箱,
內文是你被劣退的文章,
而信件標題則是 劣文退回 (原因) +你原本的文章標題。
大致長這樣。
只要板主退你劣文,一定都會有這封信到你信箱。
長久以來都是如此。
所以如果你不知道你為何被發劣文,你查信箱又查不到這封劣文通知,
那你就應該合理懷疑你的id帳號密碼是否被他人所用,
在你不知道的時間,跑去別的板亂發文,因而被他板板主劣退,
而他在收到劣文通知後又把它砍了。
所以你也沒看到。
你應該想想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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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知道你可以很輕易的見到那個人時,
就算久久不見面,你也會無所謂。
但是當你要見到對方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時,
就算只說再見才一兩天,你也會開始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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