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要採取法律行動了 先來做功課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無心的5566)時間13年前 (2011/04/23 00:28), 編輯推噓11(11023)
留言34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事實經過: 1.對方有資工專長 某BBS公開說要對我的電腦放超強木馬 2.對方某BBS推文叫我本名 並且說我是某單位的老鼠屎 3.對方於BBS某版公開po文 並且不斷宣稱我言詞偏激是因為精神疾病 問題: 第1.是否可以成立恐嚇罪呢? 因為對方有資工專長 足以讓我心生懼怕 也確實對我財產造成威脅 第2.是否可以成立「加重」公然侮辱罪呢? 因為有查到相關判例 但不知可行性多高 第3.是否可以成立毀謗罪呢? 另外我是否需要拿出醫院證明 證明自己精神狀況正常 對方所言不實 還是因為「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所以我直接提告就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你好 小弟目前在高雄小本經營雞排攤 每天營業時間是 pm 5:00 ~ am 12:00 (周一公休) 消費滿300塊 鳳山市內皆可外送 意者站內信 ^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115.0.25

04/23 00:4, , 1F
老闆來一份雞排
04/23 00:4, 1F
過12:00了 抱歉

04/23 00:58, , 2F
1.不起訴 2.不起訴. 3.不起訴 結果應該是這樣
04/23 00:58, 2F
之前跑去士林地檢署免費諮詢 他講的跟你不一樣耶 這樣到底是誰唬我啊 我看那個人有掛名牌 好像是律師說 如果真的是他亂講 可以投訴他嗎 還是免費的本來就講錯不賠

04/23 01:09, , 3F
我跟你賭 會在法院免費諮詢的不會是律師
04/23 01:09, 3F

04/23 01:09, , 4F
絕大多數的可能是某大學法律扶助社的學生
04/23 01:09, 4F
可是他的年紀不像大學生說 虧我還很信任他 不然我要再去找其他諮詢嗎 記得某議員服務處也有 他招牌就真的是寫律師了 還是我直接堅持要報案就對了? 起不起訴到時候再說? http://www.laf.org.tw/tw/a1_1.php 我是找這單位諮詢的 原來他們都找大學生幫忙嗎 還是這中間有什麼誤會?

04/23 01:13, , 5F
老闆 來一份星期六11:59的雞排
04/23 01:13, 5F

04/23 01:35, , 6F
只能說看檢察官吧 我的案子證據確鑿還是一樣不起訴
04/23 01:35, 6F

04/23 01:36, , 7F
對方還是嗆說要對我生命加害呢
04/23 01:36, 7F

04/23 01:36, , 8F
法扶和法院諮詢是兩回事吧?
04/23 01:36, 8F
他們有法律諮詢服務 然後有一個據點在法院裡面 不過我搞不太清楚關係啦 =_=

04/23 01:37, , 9F
公侮的加重不是這樣用的 .
04/23 01:37, 9F
所以我才問啊 只是剛剛看到有判例 說網路因為流傳很快 可以算加重什麼的 不過實際上我也搞不懂 @_@

04/23 01:40, , 10F
強暴犯前項之罪 比如把屎塗在你臉上
04/23 01:40, 10F

04/23 01:40, , 11F
我只能說 這個文章的確有讓我想買雞排
04/23 01:40, 11F

04/23 01:41, , 12F
或是呼你巴掌~~~~
04/23 01:41, 12F

04/23 01:42, , 13F
網路文字是加重誹謗吧~
04/23 01:42, 13F

04/23 01:45, , 14F
1.要確實心生恐懼 你都能在這PO文了 有相當理由相信你不怕
04/23 01:45, 14F
天眼通?

04/23 01:47, , 15F
公侮和誹謗的定義可以參考實務見解--院字第2179號
04/23 01:47, 15F
所以我誤解了 應該改成加重誹謗? 因為他宣稱我有精神疾病 並且詳加描述我那些言行舉止像精神疾病 而且裡面有些事情我根本沒做 這樣算是誹謗沒錯吧?

04/23 01:57, , 16F
證據搜集好直接去告了 只是不要太期待
04/23 01:57, 16F

04/23 02:02, , 17F
我只想知道貴攤純賣雞排嗎?還是有其他炸物、飲料?
04/23 02:02, 17F
目前只賣雞排 等以後上手了 會再增加 順便問一下 這種案子請律師弄到好大概要多少啊 我希望可以律師代理的都交給律師做 然後對方不要太資淺 大概中等水平 這樣全部20萬夠用嗎......? ※ 編輯: NoHeart5566 來自: 74.115.6.15 (04/23 02:09)

04/23 02:12, , 18F
士林地檢署配的法服我記得是東吳 文化 銘傳的
04/23 02:12, 18F

04/23 02:31, , 19F
告下去就對了
04/23 02:31, 19F

04/23 03:10, , 20F
那個是書記官啦~ 如果是個男的 那位還蠻資深的
04/23 03:10, 20F

04/23 03:14, , 21F
上行說的是地院(限定一下) 不過地檢也會放書記官
04/23 03:14, 21F

04/23 03:37, , 22F
若你是去所說的地方諮詢的話,可能會遇到幾種人:
04/23 03:37, 22F

04/23 03:39, , 23F
1.公辯 2.學官 3.書記官 4.法助 5.法律系學生 6.律師
04/23 03:39, 23F

04/23 03:40, , 24F
如果你說有點年紀的話 大概就是選項三 書記官了~
04/23 03:40, 24F

04/23 16:11, , 25F
2和3你去警局報案妨害名譽罪嫌, 是否起訴檢察官會判斷, 還不
04/23 16:11, 25F

04/23 16:11, , 26F
用考慮什麼律師的問題
04/23 16:11, 26F

04/23 18:10, , 27F
假發問真廣告???
04/23 18:10, 27F

04/26 21:14, , 28F
把手邊所有證據都備妥,然後找高雄地區律師諮詢;費用方式
04/26 21:14, 28F

04/26 21:14, , 29F
可以很多元,例如自己雞排攤請法律顧問的方式也可考慮。
04/26 21:14, 29F

04/26 21:18, , 30F
另外,建議雞排外送地區擴及原高雄市的市區~至少三多商圈
04/26 21:18, 30F

04/26 21:18, , 31F
附近-因為我辦公室在那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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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7:46, , 32F
推樓上 三多加一票
04/27 17:46, 32F

08/11 04:50, , 33F
或是呼你巴掌~~~~ https://muxiv.com
08/11 04:50, 33F

09/12 19:10, , 34F
網路文字是加重誹謗吧~ https://daxiv.com
09/12 19:10, 34F
文章代碼(AID): #1DiQp9Po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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