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東西被偷 可能被反咬誣告嗎?
誣告需要偽造事證才會喔
只要是真有發生的事實就好了
警察都是唬爛的
※ 引述《xxoxooxo (電風扇)》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的安全帽在賣場被人家偷走了
: 明明掛在座墊下,還被硬扯走
: 調閱監視器畫面,剛好車子停在死角,只拍到車尾
: 小偷偷帽子的過程,剛好用手偷的畫面沒拍到
: 但有拍到偷來得手時的樣子(包括臉)
: 另外一隻監視器還拍到小偷戴上我的安全帽並騎走
: (所以監視器也拍到車號了)
: 問題:
: 警察說,小偷犯罪的「事證」不明顯
: 他說,小偷可以辯稱帽子是他「撿」來的
: 還跟我說,如果他是那個小偷,也會賴說路邊撿到的,不知道是誰的才撿走的
: 這樣子的話,小偷就可以沒事了!(因為沒拍到「偷」的動作)
: 所以不能算是竊盜罪
: (但帽子確實是我的,我不斷強調,但警察也不斷強調,小偷可以說不知道是誰的)
: 最後,警察說,如果我硬要報案,到時送法院時,如果小偷被判無罪
: 我就會吃上誣告罪的官司,叫我三思
: 可是從監視器畫面來判斷,第一有拍到我車尾
: 第二,那頂帽子確實是我的,而且還掛在我的車上
: 雖然沒有拍到偷的畫面,但卻有拍到下手之前張望的畫面,以及得手後的畫面
: 用推論的,以及我的證詞而言,都可以證明小偷確屬行竊的行為...
: 警察的話不無道理
: 我真的要報案嗎?
: 還是自認倒楣?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4.196.69
→
12/14 13:49, , 1F
12/14 13:49, 1F
→
12/15 00:05, , 2F
12/15 00:05,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