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告詐欺之後該怎麼辦?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風雲)時間10年前 (2014/01/08 23:40), 編輯推噓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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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一下原PO的問題 板上專家大家好 小的也遇到類似的狀況 也是在提告後買家才退還款項 且故意在我方賣場下標 然後也跑去警局提告說我也詐欺 這邊說明一下案發經過 我一樣是買東西對方未依約定給齊商品(有電話錄音為證) 經一再催討且警方介入後同意退貨退款(此時尚未提告) 雙方約定 收到退貨三日內退款(有簡訊為証) 未料依然食言 在催討過程中 對方也跑到我的賣場 下標了一個我賣場的商品(標價10元) 但商品內容說明中 明確記載商品實際價金 然後對方匯了10元價金給我 因前一商品爭議尚未明朗 所以我當下就將10元價金匯還給他 而在我提告之後 對方以這件事情到警局提出我詐欺 導致我的帳戶目前也被凍結 想試問 我這樣是否構成詐欺? 另外 若未構成詐欺 我是否可以反提誣告? 實在令人心寒 寄送瑕疵商品且與約定內容不符 不肯好好處理 退貨後也不肯依約退款 直到我提告後 還用這種手段來報復 請問我有甚麼方式可以反制? 拜託各位協助 感謝 PS.對方在購買時商品頁面說明非常詳細 並非10元販售 因在與我發生糾紛後 故意下標匯款非正確販售金額之價金 且在溝通糾紛之手機訊息中警告 若我報警 他也會用這下標商品來告我詐欺 叫我等著被凍結帳戶 感覺像是報復手段 不知道是否算符合誣告條件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引述《kyobaby (...)》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在PTT上購買了一台平板 價格都如正常行情價 : 寄站內信後對方主動打電話與我聯繫 : 電話中確認 配件 公司保卡 原廠盒裝完整 : 且告知賣家 請他開賣場讓我下標保證雙方權益 : 下標後我依約匯款 : 結果賣家寄來的商品 與電話中約定不同 並沒有保卡 : 也不如賣家說的九成新 有明顯使用痕跡 : 最誇張的是 連充電器也沒有 : 只有空機一台 跟非原廠的盒子 : 我收到當天就通知對方 告訴他這狀況 : 他告訴我 要我先花錢購買配件 費用他出 : 其他東西他人拿來補給我 : 然後我就先真的去買了配件 : 並且告訴賣家金額 : 但之後賣家就一直沒回復和與我聯繫後續 : 直到我告知要提告 或退貨後 : 對方才承諾要三天後拿給我 : 結果依然失約了 : 於是我到警局請求警方協助 : 經過警方居中協調 : 與賣家達成退貨退款的共識 : 並約定收到退貨三日內必須全額退款 : 結果對方還是又失約了 : 然後我於上周到警局正式提告詐欺 : 但提告完成後 隔天對方就退款給我了 : 想請問一下 1.這樣詐欺是否有可能成立? : 2.賣家在我提告完接獲警局通知做筆錄後 : 才將款項退給我 這樣會影響我提出的告訴嗎? : 我是否有需要將他退還的款項 再轉回去給他? : 謝謝各位大大協助 感激^____^ : 問題: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3.13.29

01/08 23:49, , 1F
你能證明他故意的 有機會成立誣告
01/08 23:49, 1F

01/08 23:52, , 2F
謝謝D大 想請問證明故意應該要具備甚麼樣的關鍵事或物呢?
01/08 23:52, 2F
※ 編輯: z1983 來自: 223.143.13.29 (01/09 00:04)

01/09 00:04, , 3F
你退還10元是在他提告前還是提告後?
01/09 00:04, 3F

01/09 00:04, , 4F
我退還十元在他匯款的當天就退了 也是在他提告前很久了
01/09 00:04, 4F
※ 編輯: z1983 來自: 223.143.13.29 (01/09 00:05)

01/09 00:10, , 5F
這就是證明啦...
01/09 00:10, 5F

01/09 00:11, , 6F
另外你有告知對方你拒絕10元那次交易嗎??
01/09 00:11, 6F

01/09 00:12, , 7F
Nice大!!感謝您 那我要等到何時才可以解除凍結帳戶和提誣告
01/09 00:12, 7F

01/09 00:12, , 8F
你的PS中紀錄保留著,這也是證據不是?
01/09 00:12, 8F

01/09 00:13, , 9F
開庭的時候檢察官會問你...
01/09 00:13, 9F

01/09 00:14, , 10F
如果對方告你的部份,對你有利的證據你都提了
01/09 00:14, 10F

01/09 00:14, , 11F
我沒有明確告知拒絕交易 我只有告訴對方 不要再做這些小動作
01/09 00:14, 11F

01/09 00:15, , 12F
你在答辯時可主張對方誣告...
01/09 00:15, 12F

01/09 00:15, , 13F
之後就沒你的事情了...
01/09 00:15, 13F

01/09 00:16, , 14F
謝謝您^^ 所以看來我也是得等程序跑完 戶頭才能使用了?
01/09 00:16, 14F
文章代碼(AID): #1IpN5jcq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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