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beefsoup永久水桶一案
請beefsoup說明下面這幾句話的意思,
我是依造使用者的要求,在三次警告後應該直接水桶,
所以才根據版規加判永久水桶。
如果使用者有合理之解釋,我會取消永久禁言的部份。
而且, 明明三次警告就應該直接水桶了,
為什麼"第三次警告後"我還可以繼續發言,
就在我申訴"人身攻擊"的警告,
欲跳脫水桶的時候,
就突然變成有四個警告在身 ?
※ 引述《Iamaidiot (雜種...那又怎樣)》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雜種...那又怎樣)》之銘言:
: : 剛剛發現自己的回應有不週之處(忽略永久水桶之由來)
: : 在此刪除方才之發言,除此之外也會與beefsoup之前的申訴案合併考量
: : 在此向權益受影響的雙方致歉
: 組務方已在1053說過不介入之前的警告數與水桶判定(三支警告加禁言一月)
: 但此案只因原告質疑判決之因素改判永久禁言,組務方認為極度不適當
: 煩請KMT板板主群在三天內彼此商議後挑整判決
: 不論貴板板主群是否接受皆請在三天內到此告知組務方貴方已知道這判決
: 參考文件為come板主之水桶公告z-3-4-6
: 作者 come (天使圍繞者我) 看板 KMT
: 標題 [公告] beefsoup永久禁言
: 時間 Tue Aug 30 12:48:41 2005
: ───────────────────────────────────────
: 因當事人質疑版主處分過輕
: 因此按照版規
: 警告累計三次得處以永久禁言
: 特此公告beefsoup永久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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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3.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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