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aligent版主將中華民國=台灣,邏輯有 …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神經病)時間18年前 (2006/08/04 09: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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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我國最高法為憲法,不論taligent再怎麼不爽,他依舊是現行必須遵守的憲法, : 我國名稱叫做"中華民國" : 台灣省為中華民國之一部分,這不是taligent他爽怎麼改就怎麼改的問題。 : 再者,現行中華民國護照加註台灣,表示中華民國改稱台灣了嗎? : 並沒有,也就是taligent不能依據這種非法律、憲法的解釋來曲解 : 中華民國=台灣這樣的等式,這根本不成立。 : 想要把台灣變成國名,請去改憲法,或是發動革命推翻政府,只有這兩條路 : ,請問taligent你辦到哪一點了? : 如果沒有,為什麼你會認為台灣是國名???? : 補上他最新的公告 :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 標題 [公告] 『台灣』比照國名不得改名 : 時間 Thu Aug 3 11:34:54 2006 : ─────────────────────────────────────── : 本公告用以補充說明置底板規的改名條款 : 目前中華民國護照已經加註『台灣』 : 且許多國際媒體或外國政府在提到中華民國時都是稱為台灣 : 故台灣比照中華民國 : 適用置底板規公告的改名條款 taligent板主已遵照您上篇申訴的建議改板規,此事就此終結 此外再度重申:組務板不是給各位討論政治問題的地方,請勿繼續這類離題爭論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3.170 ※ 編輯: Iamaidiot 來自: 59.115.83.170 (08/0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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