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CrossStrait版#1GHnqGS2判決不服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時間11年前 (2012/09/06 18: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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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再次要謝謝版主撥冗說明 關於版主的說明本人也有一些回應 1. 刪文屍體及原因都有留在板上, 然而由於ptt系統問題, 通過發文者搜尋自己的文章 無法看到被刪除的文章, 就是單獨的警告文, 也可以通過搜尋自己的名字或者警告標題的文章得知, 然而已刪除文章,.實在沒辦法 除非是當天或者一天之內 否則又不可能在發文前每次都去看好幾天內 (一天還有可能.. 7天 ????? )發的文 (( 1~2天可能都有海量文章出現了., 一篇篇翻? )) 所以如果在幾天內還可能被稱為(短期)連續違規的話 實在無法得知自己文章已經違規被刪除, 頂多就只能用自己名稱搜尋看看有沒有文章被版主提醒的 其次. 按先前判例,也都是有推文提醒ˋ,爾後短期內再犯才水桶 使用者亦信賴這樣的判例, 雖版主陳稱並未公告水桶並一定受有先推文提醒的限制 然事前無明白告知, 先前判例又皆為有先推文提醒 從而使用者( 信賴 )這樣的判例, 爾後又突然未推文提醒即水桶 實有突襲裁判之嫌, 也就是小組長所說的, 雙重標準 2. 7天內都有可能稱為(短期內連續違規) 版主從未明白告知, 使用者並無法得知這個期間 而在先前判例中,都是一天內連續違規才稱為短期 使用者(信任)這樣的判例, 然版主又突然冒出一個七天, 然後陳稱所謂(短期)是按追訴期間計算, 事前完全沒有告知,使用者也無法得知 亦有突襲裁判之疑.. 再次感謝小組長協助處理 ※ 引述《momoTT (穩定交往中)》之銘言: : 僅提出三點說明: : 1. 關於推文提醒: : 這部分只是版主自己在做白工並不會列入水桶必要條件,原則上只要是版面秩序尚可的 : 情況下,短期內連續違規就會水桶,有沒有推文提醒並不重要,因為使用者也可以主張 : 他沒有看到推文提醒,而且我記得小組長以前說過若版主要改變使用者行為只能公告為 : 之,用推文是無效的,我也從來沒在板上公告或版規裡說到版主沒有先推文提醒就不會 : 水桶,因此版主有沒有推文提醒都不會改變使用者因短期內連續違規被判罰的原則。 : 2. 關於這個申訴: : 本來就不會有推文提醒,因為申訴人第一次的違規是被刪文,刪文屍體及原因都有留在 : 板上: : 17993 9/02 - □ (已被momoTT刪除) <TERRIST> 群攻 : 版主認為這種提醒已經比推文提醒更清楚明確,使用者應該知道自己已經因為群體攻擊 : 被刪文,那麼再犯接下來當然就直接水桶,所以這個申訴跟有沒有板主推文提醒根本 : 一點關係都沒有。 : 3.關於短期的期限: : 本版違規追溯期是7天,如果要版主說的更明確的話,就請使用者在第一次違規後至少 : 保持7天內不再犯,但我還是要強調,若版面秩序不好,版主還是有可能一次嚴重違規 : 就水桶,所以要避開水桶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亂打擦邊球不要踩線,沒抓是運氣被抓要 : 認命。 : 我的說明到此,若小組長還有問題請再提出,我會盡力說明得更清楚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19.22 ※ 編輯: TERRIST 來自: 119.14.19.22 (09/06 18:47) ※ 編輯: TERRIST 來自: 119.14.19.22 (09/0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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