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看柯文哲》台北市需要什麼市長?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ptt)時間10年前 (2014/07/11 23:42), 編輯推噓-9(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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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ueKidds (再會了朋友)》之銘言: : 大家晚安 : 針對以下原作者充滿對本版版友歧視的言論 : 撇開層出不窮的標籤 人身攻擊 : 我們來討論一下柯文哲言論是否有歧視 如有疑問歡迎理性討論 : 歧視在原作版友認為是 歐美都罪大惡極的 重大犯行的前提下,並沒有問題。 : 先提美國對於歧視的相關法律 : 美國反就業歧視法制禁止的歧視類型有: : (1)種族與膚色歧視;(2)性別歧視;(3)宗教歧視; : (4)原國籍與公民身份歧視;(5)年齡歧視;(6)身心障礙歧視。 : 針對以上幾種情形,剝奪他人的就業權利,稱之為歧視,該受到檢討。 : 談的是平等就業,也就是不基於各種前提限制人的就業權利。保障的人權標的是 : "就業",這種稱之為直接歧視 : 間接歧視: 我快笑倒 你根本引錯法條 你引的是反"就業"歧視法 裡面當然是在規定僅僅關於"就業"的歧視問題 你竟然可以把這個法律引申成 反歧視=只限定就業 其他無關就業的就不是歧視XDDDDD 我的天啊 神邏輯!!!!! 幫備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38.1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5093352.A.75B.html

07/11 23:43, , 1F
那請您提出支持您的歧視論的法條
07/11 23:43, 1F

07/11 23:44, , 2F
那堆!是要幹嘛...
07/11 23:44, 2F

07/11 23:45, , 3F
法條是一種定義 我想如果有法條之外的定義也是可以的
07/11 23:45, 3F

07/11 23:46, , 4F
您提到歐美的反歧視法 具體的找到就業 其他的煩請補充
07/11 23:46, 4F

07/11 23:46, , 5F
等等我google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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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3:52, , 6F
而且因為您提不出任何具體歧視項目 我只好先以工作代稱
07/11 23:52, 6F

07/11 23:53, , 7F
啊 我從一堆漫罵的推文裡爬到了 無壓力黨工確實提到柯的言論
07/11 23:53, 7F

07/11 23:54, , 8F
是犯罪行為 那的確應該提出法條或判例予以佐證
07/11 23:54, 8F

07/11 23:56, , 9F
沒錯 提到什麼 就討論什麼。言論空洞,自然很難討論
07/11 23:56, 9F

07/12 00:17, , 10F
請問 等了半小時 您提到引用法條錯誤 請問正確的法條呢?
07/12 00:17, 10F

07/12 00:21, , 11F
請自行google喔 是英文不好還是google不好 這種常識
07/12 00:21, 11F

07/12 00:21, , 12F
我實在懶得教導水準太低的公民 請"自行覺醒" 覺醒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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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0:22, , 13F
公民自主 不靠他人 你們每天自己嘴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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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0:23, , 14F
我google不到阿 那我用BlueKidds 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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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0:25, , 15F
結果你也說不出個明堂來阿 還說人家水準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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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0:25, , 16F
會不會太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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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0:25, , 17F
有幾分證據 說幾分話 要批評別人 自己得提出論點
07/12 00:25, 17F

07/12 00:26, , 18F
若只會繼續謾罵叫人家去查證明自己"無罪" 水準可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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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0:29, , 19F
律師好了不起?呵呵 證據力跟說服力這麼低 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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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0:29, , 20F
多加油吧
07/12 00:29, 20F

07/12 00:30, , 21F
有本事你拿出量化數字來 意識概念我已經看煩了
07/12 00:30, 21F

07/12 00:30, , 22F
用很多修辭 好棒?
07/12 00:30, 22F

07/12 01:11, , 23F
無限期支持某M跟柯P告白!
07/12 01:11, 23F

07/12 07:03, , 24F
要當個堂堂正正的黨工啊
07/12 07:03, 24F

07/12 14:53, , 25F
....
07/12 14:53,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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