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務員經商、兼職的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alin)時間14年前 (2009/09/20 22:34),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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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要太張揚都OK 不過據說若是約聘僱 可以合法兼差的 因為不算是編制內的 不過不太確定 ※ 引述《anek (節能減碳技術)》之銘言: : 前面不是有人說了嗎 : 不要大搖大擺張揚 賺點零用金是不會有人知道的 : 除非得罪人 被舉報 : 我認識幾個台電 台水 土木技師租人到現在也沒怎樣啊 : 幾個市政府約聘 水利技師租人到現在也沒怎樣啊 : ※ 引述《cpu98828 (cpu98828)》之銘言: : : 小弟自從大學畢業後靠網拍自己整理的筆記賺點零用金 : : 一個月也有1萬多 : : 而這次有悻國考上榜 即將加入公務員的行列 : : 但爬文看到公務員服務法第13、14條的規定後, : : 現在在想說要不要結束網拍 : : 我網拍主要以賣二手品+我個人筆記的影印版 : : 我查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的釋疑 : : 網拍二手品的部分沒問題, : : 但不能有進貨銷貨行為,否則即屬經營商業行為 : : 我影印個人筆記再出售是否算進貨銷貨之經營商業行為? : : 另外,若出租自己的房屋給房客是否也算經營商業行為? : : 也就是自己當包租公的話也算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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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公務員 技師租人到現在也沒怎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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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想一秒鐘 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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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睡一秒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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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2/09 18:08, 4F
文章代碼(AID): #1AjZrv_9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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