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勞工局依法行政問題
說真的,這篇只有一個心得....
[台灣人民只想要自己享有特權,卻見不得別人享有特權]的矛盾心態.
※ 引述《TTDEarl (努力~~~!!!!)》之銘言:
: 想請問一個問題
: 最近有一個朋友問我
: 他去檢舉一家公司試用期不給薪
: (公司還給他們簽一份合約 要他們自願試用期沒有薪資)
: 未幫勞工投保勞健保
: 他投訴去地方勞工局後
: 地方勞工局的承辦人員把健保與勞保部份轉給健保局與勞保局處理
: 但在試用期不給薪的部份
: 只發公文過去
: 然後就完全沒有下文
: 勞工局的公文上寫請公司七天內回覆
: 但我朋友十天後打電話去勞工局問他們怎麼說
: 勞工局的承辦人只說那公司沒有回覆
: 然後就沒了
: 他說勞工局的人一直叫他要己保護自己的權益
: 看有問題自己就要注意了
: 但他care的是 他認為這種公司就是應該要有勞工局的去調查並罰款
: 怎麼會叫勞工就不要去了
: 讓這家公司還是可以這樣違法
這篇到這邊就很明顯了....
1.請問相同或相似案例,在該勞工局所在的縣市,只有一家嗎?
2.請問一下,勞工局負責這個業務的承辦人,有幾人??
要公務員第一時間處理,要公務員立刻處理,完全不看業務量
完全不看前面還有如山高的案子要處理,就是要插隊.
說難聽一點
"這就是耍特權"!!
: 然後我聽了也在想
: 行政應該是依法行政
: 知道有違法要主動調查處理
人手哪來???
: 何況這種有人來投訴的公司
您確定該勞工局只有接到這麼一件投訴案嗎???
: 但我也不確定勞工局的承辦人這樣做對不對
至少請當事人多注意了
: 我那朋友講的時後也一直說
: 公務員就是這樣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是多一事....
若已經有一百件一千件事在那邊排著等承辦處理
您說...."什麼叫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明明都投訴了 查都不查 blablabla…
人手呢??? 人手呢???
: 難怪會被說米蟲
: 聽他這樣說都不知道要怎麼跟他說
: 如果可以 我希望能幫他申訴那公司與那承辦人員
看到沒?
活生生的寫照!! 耍特權的寫照!!
老子我交代的事情,你處理的不讓我滿意,我就是要投訴你!
: 不過我也不確定那承辦人員這樣是不是沒有依法行政
歡迎原PO請調勞工局去當承辦.
保證大概三個月內火大到去把你朋友狠揍一頓然後絕交!!
然後揍的時候,嘴巴哭喊著
"就是有你們這種刁民!就是有你們這種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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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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