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月超時45小時須「說明」關懷血汗加班 柯市府顧人怨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坐看雲起時)時間8年前 (2016/03/05 02:14), 編輯推噓13(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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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uboulong (Hi:))》之銘言: : 月超時45小時須「說明」關懷血汗加班 柯市府顧人怨 : https://goo.gl/AwQGhL : 作者陳芃、張潼、黃意涵、陳燕珩╱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3月4日 上午5:50 : 苦命3兄弟↑體育局光是三月份就有27天有活動,常常晚上7、8點以後才下班,有時還要 : 值勤到10時。(陳麒全攝) 結果就是以後根本不可能報加班超過40小時 超過40就被列管 45要報告 你單位的長官會給批加班到40小時嗎? 那不是要直接被上面關切.... 但是事還是要做完喔...所以超過40小時的 就只能做白工了 錢和補休都沒了 總之就是要讓上面看到加班的時數沒超過40小時 這樣就不血汗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224.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57115266.A.7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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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基層股科長還得私下記下屬每月申請總加班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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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想升官同是在去市長信箱檢舉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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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市長省加班費,上下交相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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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同意原PO與樓上所講 會加班有兩種 一種是假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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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補休 加班費 在單位混到很晚在回去者) 另一種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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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白天一直做不完坐到晚上者) 除了第一種真的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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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好,但實務運作只會更血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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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該做的工作要按時完成喔,我有對大家關懷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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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箭雙雕,其一博取關懷美名,其二節省加班費或節省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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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員工繼續工作到天長地久,完成按時該完成的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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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外 第二種通常不外乎多是簡事變繁事+人少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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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致(也有可能能力不足等先在所不論) 若真如報導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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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新策如是做 可預期只會讓北市府表面的加班報表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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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漂漂亮亮而已 實際的加班問題依舊解決不了(不過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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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亂報加班的人有可能會變少拉XD) 結果就誠如原PO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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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 加班不能爆40+一堆工作還是要做+沒錢沒補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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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休也無法休=血汗 血汗 還是血汗=永遠缺多流動率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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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低迷=市府團隊不穩定=影響施政成效 這多是連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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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選(真的有加班費的)單位,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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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到哪裡都要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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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希望柯P能看到問題背後的問題 不要犯了第三類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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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ror of the third type) 當然 如果柯P只想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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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表很漂漂低 那就另當別論惹~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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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在民間當老闆一定會是慣老闆 不過目前顏色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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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前自己跟部下都長工時 想把文化帶到公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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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丑跑到公部門也要汙染公部門文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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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政治素人亂政,快變馬戲團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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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市府平均加31小時/月就第一名了,怎麼跟我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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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府不一樣,我猜這是可以拿加班費的時數吧,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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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入加班補休,不然31平均一天才加不到2小時,北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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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了解,似乎沒這麼早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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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點看到燈火通明,應該還是常見的情形,周末也常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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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超過20hr的只有交通局,是不是因為他是報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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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局處都只能報補休,所以在20hr限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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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簽專案加班,系統只能報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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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准後印像中可以報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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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為專案關係,沒計入補休,這數字根本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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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給報 蒐集證據告偽造文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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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還有人以為姓柯的能看見什麼問題…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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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沒這麼笨,只是裝作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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