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合理的被強暴者反應小說

看板Romances作者 (彼岸)時間16年前 (2008/09/06 23:37), 編輯推噓4(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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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uveauriche (100%愛情 100%騙局)》之銘言: : 以下有點嚴肅...只是由感而發... 又看到了跟之前古靈"破鞋"一書類似的討論 那我也來說說我的看法好了 : 基本上,有許多讀者在年少時曾因為書的洗腦而導致觀念偏差 : 一篇文章對讀者的影響很大,有時甚至是一輩子的影響 其實,我完全相信書或是文章所能對讀者造成的影響是很大的  但是要讓某本書或是某篇文章所造成的錯誤觀念影響一輩子  那麼除非此人這輩子就只讀了這麼一本書  其實我一直認為,每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是會隨著他們所接受到的資訊  去不斷的修正他們對各種事物的想法的,當然這些資訊不是只從書上來    如果有人因為一時接受到的錯誤訊息,而一輩子抱持著錯誤的想法  那我首先會想到的是,這個人所處在的大環境,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  讓他腦子裡面只存在著他最初接收到的錯誤觀念,不曾得到任何修正   : 雖然這只是一本小小的休閒產物,但我認為作者還是要縝密的衡量下筆 : 尤其是這種言小,讀者大多是15-30歲這區間 : (這是我的預估...當然還是有很多30↑或15↓。例如:我11-12歲時就在看了)  我個人是比較傾向於維護創作的自由  不光是指言小,還有舉凡電影、電視劇...等等的創作     (這當然並不代表我認同某些腦殘作家所寫出來的,那些我視之如糞土的作品,   但即使他們的作品只有垃圾一般的價值,我也絕對維護他們創作的權利)    我完全不認為創作者有維護社會善良風俗的義務,或是保護民族幼苗的責任  這種責任太沉重了,若有這頂帽子壓在創作者的頭上  那些之前被罵到爆錶的腦殘作品或許會消失  但是包括言小、推理小說、驚悚小說...等等,或是電視劇、電影、舞台劇...等等  所有的創作作品,都不會是現在的樣子了  創作者的自由,也正是我們這些享受那些創作的人的自由啊! : 青少年的這段期間,是最容易被雕塑的,相對的,也最容易被扭曲的 : 他們的心智尚未成熟,無法明確地判斷是與非 : 尤其,書中有時描寫的是些他們都未經歷過的東西(ex:做愛、戀愛、強暴)  我覺得  能夠盡情的創作,是所有創作指的自由與權利  能夠訂出一個合理制度去管理這些作品,或是欣賞這些作品的人,則是社會的義務  當然我知道我在這邊耍嘴皮子很容易,要訂出一套合理且可行的規則太困難  但是因為無法訂出一個完善的管理辦法,而反過來去限制創作的人  實在是本末倒置了 : 當他們閱讀完一本觀念偏差的書時,他們或許不至於相信 : 但三人成虎阿... : 當他們閱讀了10本觀念偏差的書時,他們會不會相信了? : 相信了...強暴是無所謂的事,只要施暴者條件很棒就行? : 相信了...戀愛是種強烈的佔有,女主角一定要聽我的話? : 相信了...第一次做愛都不會痛,反而會舒服且欲仙欲死? : 相信了...黑道份子都是俠義的,都是有錢到不行的帥哥? : 甚至...我們無法了解...這會不會造成一些遺憾  我還是前面的老話  這些讀了10本觀念偏差的書的人,真的除了這些書之外  真的不曾(無法?)從其他的地方得到一些正確的資訊,  使他們對這些偏差的觀念產生疑問嗎?  他們不曾上過健康教育課,對於男女的生理構造、性行為...這些事情沒有一點點概念?  他們的父母、師長不曾教育他們,這世界上有性侵害這回事?   那麼從教導他們防範的過程中多少會傳達出一些"遭受到這種事情是多麼可怕!!"   的概念吧?  他們不曾看過電視上黑道討債、擄人勒索、殺人放火的新聞?   那麼總該知道"現實中"的黑道還有先姦後殺這類事情吧?   : 不是說要限制言小的作者的文思或創意, : 而是...希望他們在下筆時能多多思考這篇文章的影響 : 我覺得 : 這不僅是一種對自己與對讀者的責任 : 更是一種對社會的責任  我真的認為,若是讀者在成長的過程中,不曾從任何地方得到一些正確的觀念  那是社會的錯,父母的錯,教育的錯,但絕對不是言小作者的錯  又如果他們曾經得到這些資訊,卻不曾加以思考,從而修正自己的觀念  那就是自己的錯了 : 坦白說... : 現在的言小之所以被許多人視為色情刊物或是非常不入流的刊物 : 出版商要負絕大的責任 : 為什麼不用嚴格一點的態度挑選稿子? : 當然,我們讀者也要負一點責任 : 為什麼不向爛書拒絕呢?  我完全完全同意讀者應該拒絕爛書  也只有讓腦殘的出版商或是作者知道,他們生出來的垃圾騙不到我們的銀子  他們才會停止用那些腦殘的作品來荼毒我們的眼睛與心靈 :*************************************************************************** : 唉...以上是我看完前面文章 : 所產生的感想...  我想要鄭重的聲明  對於我回文的原PO,我完全沒有針對你的意思  礙於我拙劣的組織能力,我實在沒辦法有條理的寫出一篇文章來  只好就你已完成的文章,再提出一些我跟你不一樣的看法  如果有哪些用字遣詞,讓你有不舒服的感覺,請提出來,我會再做修改  (唉!看我寫的什麼東西呀,由此可見我組織能力之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1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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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自由的濫用是墮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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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2:00, , 2F
支持創作自由。倘若藝術創作還要背負道德責任,真正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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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是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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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2:02, , 4F
以往新聞局的「禁書」「禁歌」這種東西,難道有人認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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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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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2:04, , 6F
真正保護孩子的方式是教導「正確的知識」,而不是「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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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錯誤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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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2:34, , 8F
如果一定要用傳播錯誤知識的方式才能創作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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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能怪這個社會把言小當成不正經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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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4:28, , 10F
推這篇。其實很多經典名著人物和情節都滿扭曲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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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用說傳播錯誤知識最多的絕不會是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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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被當成不正經的東西這想法跟穿的太露難怪被強暴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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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異曲同工之妙~偏見就是偏見,不是單單一個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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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不舒服...大家一起討論很好啊~每個人都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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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看法,我只對妳說的「絕對不是言小作者的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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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小意見而已...我認為他們也有一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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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記得我國中的健康教育...老師根本沒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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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性行為的東西,很多東西都快速帶過...那時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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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沒有正確性知識的觀念,更遑論宣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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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1:25, , 20F
至於前面說的,可以說父母、教育、社會有錯,但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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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寫出錯誤觀念的作者無錯,我並不贊同...他應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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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觀念將透過書而傳播...若基於創意考量,那只能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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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1:27, , 23F
說是作者的無心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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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1:54, , 24F
藝術或許某方面挑戰主流價值,但不是所有挑戰主流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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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1:54, , 25F
都叫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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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1:57, , 26F
某方面來說,我確實認同『愛露又不想被看』滿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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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2:26, , 27F
你主張你的身體權利,風險當然該你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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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01, , 28F
我只是想說 不是每個人都能在大家所以為的正常環境下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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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03, , 29F
具有所謂明辨是非的能力 這個社會也有很多似是而非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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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1:28, , 30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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