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想] 自私的女人
有些轉折,韓瑜倒是演得滿清楚的
一開始很害怕很難過,把妹妹丟掉歸到自己的錯
想為自己開脫,想到自己跑回去找她找不到,自己還小,
其實潛意識認為是自己把妹妹丟掉
想要忽略自己是"領養",一直把自己當親生
希望變成真的親生女兒,被父母當成唯一寵愛,
到這邊已經有點扭曲了
碧華一下子對她有點好,同時一直對她用冷酷指責的言語
態度總是用苛責,害這個小孩也跟著反反覆覆
兩個彼此近乎變態的相處態度
造成正男根本也搞不清楚她自己想要什麼
其實她只是想要一個自己的家
永遠不會有被丟掉的疑慮
不用做什麼都戰戰兢兢、小心翼翼
做什麼事都拼死命去做一定要成功不許失敗
這邊看起來,也許正男會更想要當陳慧心
這邊有個對比,陳慧心做事幾乎不會想太多憑感覺
一開頭就頻頻出錯,做什麼事都會出狀況
對照正男的步步為營,慧心的養母無論出於什麼目的養她
她活的是很自在而且快樂
呈現兩個對比
碧華時期,文芳和正男的待遇
一個有物質有愛,一個有物質沒愛
還在眼前血淋淋直接撕裂她
在碧華和秀琴各自扶養時,兩人的際遇
一個有物質沒愛,另一個沒物質但是在滿滿的愛長大
韓瑜呈現給我的感覺是極度的不穩定
一下子想要媽媽的愛,一下子愧疚
自責到最後乾脆什麼都不管,豁出去,
已經把愧疚丟一旁
現在她好像慢慢的快被成功蒙蔽了吧
正在黑不黑猶疑但是往黑那邊慢慢走去
加油..........我等你催下去 go 我絕對支持你
※ 引述《inlanyu (俱梨迦邏)》之銘言:
: 我並不想引戰,只是對您這篇文章有些看法有些意見想要提出來。
: 以劇情中而言,文芳被秀琴偷抱走時大約是四五歲左右,所以她才可以忘掉原有的爸媽且
: 對自己的原來的家僅殘存一點微薄的印象而已。而正男在被收養時,文芳並未出生,這點
: 由"碧華對著文芳說:早知道會生出妳,那就不用收養正男了"看出來,那換算下來,正男
: 被收養時並沒有文芳,而被指責說丟棄妹妹的正男那時的年紀怎麼看大約也在十歲左右的
: 年紀,所以以當正男被收養時的年紀(大約跟文芳被偷抱走差不多四五歲)就要懂得對李家
: 感恩,而且還要附帶條懂得將來因為自己不是親生女兒,所以若有養父母親生的子女出生
: 後,她就完全無怨言應該接受被冷眼對待、連要握養母的手都要被甩開這樣的處境才叫懂
: 事?
: 而為了招子而收養孩子,事後因為自己的小孩出生,就可以因為求子的目的達成,自動進
: 行養母女關係解除的解除條件?
: 試想當碧華、再傳夫妻到孤兒院要領養小孩時,會不會跟孤兒院的負責人或是保育老師們
: 講清楚說:啊~我們夫妻收養這個小女孩的原因,是為了希望能藉此讓結婚三四年沒生小
: 孩的我們夫妻將來能因為收養小孩而生出自己的小孩,而生出小孩後,這個被收養的小女
: 孩應該就要懂事,知道自己身分不如將來的弟弟妹妹,後來被冷落了,被差別對待了,她
: 仍然要懂得對我們的收養感恩,不得有怨言,而且弟弟妹妹的照顧責任以後就歸她了,若
: 弟妹有任何的閃失,就必須負起全責,至死方休。
: 若碧華一開始就把她這樣的盤算對孤兒院負責評估收養過程的人講,孤兒院的人絕對不會
: 讓他們夫妻收養小孩的,因為任何小孩讓人領養,要求的條件就是要能「視若己出」,達
: 不到這樣的要求,根本就不適合收養小孩。不是收養後給這個養子女有吃有穿就符合當養
: 父母的條件,而是養父母必須能做到對待養子女像對待自己的小孩一樣付出愛心與關懷,
: 而不是要求這個養子女要早熟到體認自己是低於養父母的親生子女一等,本來就該被冷漠
: 以待,這樣要求一個未成年的小孩而言,未免也太過沈重嚴苛了吧?
: 人之常情先是親其親沒錯,但若沒辦法對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投以視若己出的愛心時,根
: 本一開始就不該收養小孩,因為這樣的心胸狹窄的人不適合養小孩,像碧華這樣的教養方
: 式,只會一方面造成養女的心理創傷、另一方面只會嬌縱放任自己的親生小孩,讓自己的
: 小孩不懂得尊重別人、設身處地去了解別人的感受,這樣的教養只會同時毀了二個小孩的
: 正常成長。
: 的確沒錯,李家是有比孤兒院更好的物質條件可以給小孩,但以像劇情中呈現的這般極端
: 的方式對兩個小孩進行差別對待,正男倒真的不如在孤兒院等待秀琴來接她回家比較好,
: 不是只有對小孩進行毒打才叫虐待,刻意忽視、冷眼對待及過度苛求小孩,都是一種虐待
: 行為,小孩的成長不是只有吃穿等物質條件,還需要讓她有安全感及感受到父母對她的愛
: 心,物質與精神層面缺一不可,若要比較這二方面孰輕孰重,以現實上觀察得到的心得是
: 反而精神層面佔較重要的地位,有些家境不好的小孩,但父母的角色功能健全,教養出來
: 的小孩反而聰明懂事而知道體諒人,在待人處事上反而圓融周到。
: 以劇中正男的處境而言,她在剛剛懂事的階段被碧華夫婦收養,在碧華沒自己的小孩前,
: 對待她就像對待自己的小孩一樣好,但卻在碧華有了自己的小孩文芳後,這一切都變了,
: 原先在養母身上感受到的溫暖沒了,連要像以前那樣牽牽媽媽的手都被甩開,而碧華也在
: 正男面前毫不避諱地對著文芳講類似:「文芳好可愛哦,要是早知道會有妳,我就不收養
: 正男了」這樣冷酷的話,相信任何人處跟正男易地而處,這樣的話聽入耳裏猶如萬箭穿心
: ,而自己的處境變得像是得仰人鼻息、寄人籬下的無奈與痛苦,哦,對了,還是得對這樣
: 處境感恩,因為有人一直提醒正男說:妳不過是個養女,要懂得自己的身分地位不如人,
: 誰叫妳的親生媽媽把妳放在孤兒院讓人收養?
: 我並不贊成秀琴偷抱別人小孩的行為,這樣絕對罪大惡極。
: 但她將自己的小孩放在孤兒院,想等自己經濟條件許可後再接回小孩這點倒是還可以諒解
: ,因為自己的經濟條件連養活自己都有問題了,將小孩安置在孤兒院希望有好人家收養,
: 若是沒人收養,將來自己能養得活自己跟小孩再把小孩接回身邊,也算合理,總比社會上
: 一些父母因為破產或是欠債,就帶著小孩全家一起自殺的好。有興趣的可以找找石田衣良
: 「非正規反抗」小說中的第一個故事來看看,當自己陷入絕境時,尋求社會福利制度的幫
: 助是必需的。
: 我對這點也有意見,不是將一個四五歲的小孩丟給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孩照顧,就叫認同正
: 男為李家人,這只是碧華另一個對待養女與親女的差別待遇行為而已。以先進國家的標準
: 而言,若有父母將自己的四五歲的小孩交給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孩照顧,經人檢舉,這樣的
: 父母就有被剝奪監護權轉由社會制度監護小孩的可能,因為連正男自己都還在需要有監護
: 人在身邊照顧的年紀,叫一個小孩去照顧一個更小的小孩,根本就違反社會對父母的期待
: ,也是碧華對於身為母親親職上的怠惰與疏忽,事後責怪十歲左右的正男沒好好照顧及看
: 好妹妹文芳,只是碧華一種卸責的藉口而己。
: 要據此苛責正男弄丟小孩,還說這樣的行為罪大惡極,實在說不過去,再怎麼樣說當時僅
: 有十歲左右的正男自己都還是個孩子,若有跟兄弟姊妹相處過的人應該都知道,孩子之間
: 吵架鬥嘴冷戰都是常事,以常時的文芳那種嬌縱任性的態度,還一邊炫耀母親對她的偏愛
: ,另一邊根本就蔑視看顧自己的正男,反正若是文芳犯了錯,事後受罰被罵的都是正男(
: 這也是身為養女應該自己掂量身分後感恩的事?),這樣的情況,是如何期待正男管得住像
: 文芳這樣的小孩?但碧華仍然交給正男負責,身邊也沒一個大人監護,就算正男沒被妹妹
: 激怒轉頭就走,後來又被秀琴偷走。若是有壞人覬覦李家的錢,綁架文芳,那正男也應該
: 捨命保護妹妹?就因為是養女,所以對一個小孩而言,她就應該低人一等,擔負責任也應
: 該比同年齡的小孩更重,只因為她是養女所以應該懂得感恩?
: 以當時的情境而言,正男被妹妹文芳講的那些傷人的話給激怒,轉頭走掉想乾脆丟掉妹妹
: 算了,任何在十歲左右的小孩應該都難免會發生吧?不然可以看看小學生吵架那樣:哼!
: 我不要跟你好了!撂完話轉頭就走,這時留下來被「不跟你好」的另一個小孩出了事,是
: 不是也應該怪這個撂話走人的小孩?對於那麼小的小孩根本就無期待他們能負起監護責任
: 的可能,而當時的正男還算是懂事的,還馬上反省自己丟下妹妹的行為不對,轉頭回來找
: 不聽話又輕視自己的妹妹回家,一般的小孩根本就自顧自回家玩自己的了。這樣要苛責一
: 個小孩罪大惡極,刻意丟掉自己的妹妹?除非這個還在唸小學年紀的小孩在她的年紀就具
: 有大人的判斷力,跟預知將有人偷走自己妹妹的預知能力,不然文芳被秀琴偷抱走就只是
: 一連串的不幸產生的巧合而已,這樣要怪這個小孩一輩子,天天冷落她,有事就針對她,
: 這對一個小孩來講是多大的折磨?
: 或者有人會講再傳跟其他人也對正男不錯,但是以李家的情況看來,在正男身邊時間較多
: 的是負責照顧小孩的碧華這個母親,而這個母親動輒提醒正男不是李家的人,有人丟了錢
: 要怪她,有長輩闖進廚房也要怪她,家裏搞不好有根針落地都是正男的責任,有人想在這
: 樣情況下長大的小孩處境是多麼的悽慘嘛?正男在這樣的家裏成長,那種不安全感會有多
: 重?人格又要怎麼健全?
: 對大人的責任要釐清,不是有錯就怪到小孩的頭上,文芳嬌縱有錯也是碧華的錯,那是碧
: 華這樣的教養方式造成文芳任性,文芳也沒什麼報不報應跟付出代價的,秀琴的綁架行為
: 跟碧華對待小孩的差別待遇才是罪大惡極,若是文芳被人蛇集團綁走過著非人生活,責任
: 也在於碧華的疏於照顧小孩造成的不幸,而不是怪到一個十歲不到小孩的頭上,養母對待
: 自己的生女較好這種偏私的行為根本就是辜負孤兒院將孩子交到她手上的信任,不是一切
: 說是人之常情就應該體諒,何況碧華對待親女及養女那種偏差方式,在當時就造成正男全
: 然沒有安全感及文芳過度任性的不良後果了,這樣的母親是要讓人體諒什麼?
: 這部戲韓瑜的演技及劇本沒辦法撐起正男這個角色應有的多面向,我也不喜歡劇中正男這
: 個角色,而飾演文芳的六月這樣誇張又刻意開朗的方式也無法引進對這個角色的共鳴,只
: 覺得那種違和感十足,所以會有一搭沒一搭地看看。
: 只是po文中「養女就該認命,養父母不管怎麼差別對待或冷落都應該感恩」這樣的論調無
: 法苟同,父母生下孩子並沒有什麼偉大,給孩子吃穿也沒什麼偉大,這點孤兒院也可以做
: 到,只是質量沒那麼好而已,父母偉大的在於父母是否對於這個小孩的成長過程付出不求
: 回報的愛心跟滿滿的關懷、及教導小孩將來成為一個人格健全,懂得為付出及愛人的大人
: ,養而不教,或在肉體或精神上折磨一個孩子,這樣的行為跟偉大及感恩完全扯不上邊,
: 跟親生與否並沒有關係,只在於這個養育孩子的大人能否擔負起責任,連貓狗棄養都是不
: 對的行為了,何況是給於一個孩子關愛讓她習慣後,卻在有了自己的孩子後馬上對舊有的
: 養子女將已前的愛全部回收,一點不剩,連個溫暖的微笑都吝於施捨,對那麼小的小孩她
: 懂什麼?記得曾經過看一本書上寫到過狗狗被丟棄後,牠不會懂得牠自己是被丟棄了,牠
: 只會終其一生期待自己信任的主人回來找牠,可能到死牠都還抱持著這樣的期待。對動物
: 大家都能抱持著同情的態度,對一個小孩先是被親生母親基於經濟的理由拋棄,接著被養
: 母在親情的精神層面上再度拋棄了,這種接二連三被拋棄造成的剝奪感及無助感對一個小
: 孩是多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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