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果這是你們的服役情況...
※ 引述《jotarokujo ()》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如果這是你們的服役情況...
: 時間: Wed Apr 27 23:41:3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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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小弟想問一下最近我們單位的役男狀況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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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單位來了新的社會役役男,而且是專長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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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以粗工比較多的敝單位為又多了一位即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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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第一天上工搬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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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桶裝十幾公升水,"學長,我搬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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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袋垃圾拿去垃圾場丟掉,"學長我拿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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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後面役男腰閃到拖了差不多快一個禮拜還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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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役男協助長輩推輪椅時跟上級說"報告,我推不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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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已讓役男協助做單純的文書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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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常常做完之後文件錯誤好幾十個(數字少個零啦,名字寫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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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的大家還得多花時間再檢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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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如此類的天兵行為搞的不只是役男管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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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其他相關單位都一起人神共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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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事沒有效率(相同時間工作量不到別的新手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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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對進退態度又不甚良好(有時其他單位長官稍有微詞,役男就擺出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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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單位只有一名役男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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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偏單位還有其他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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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是替代役體位,可是做事相較之下卻是出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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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的我們都不知道這位役男是真不行還是假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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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竟要是真的不行的話,我們也願意給時間慢慢磨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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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假混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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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這理由把役男掉走又怕以後申請不到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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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這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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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教科書之第二章「管理學派的思想及其演進」中,一般行政學派的大師──Fayol,
曾經提過一個重要黃金管理原則(其實他總共提出14點原則),那就是「權責相符」原則!
白話一點,就是:有多少權利就要盡多少責任!
不用說,在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的情況下,若是只按照替代役男手冊上的規定
來行事,那就一定會有許多「不太方便」的地方,也會破壞替代役男與管理人的關係,
所以.......
各位學弟們,如果管理人與你們的關係還不賴,也會願意多給你方便的話,就爭一隻眼閉
一隻眼吧,畢竟人跟人之間不是只有「規定」才能行事,很多時候關係也很重要的!要是
管理人真的把你的當狗奴才看待呢?!很簡單,那就請他按照規定行事,因為至少還有白
紙黑字可以做為往後申訴的「依據」,要是規定上沒有寫呢?!還是很簡單,就是請管理
人寫出來!總之,白紙黑字是保護你們權益的重要證據,這樣才可以隨時投訴役政署與
水果日報。相信我,只要確定規定是「違法」的,那些公務員一定會嚇得半死,因為會當
公務員的,大部分都是怕死的!(一旦按照規定行事的話,就會......)
反之,各位管理人們,若是該單位的替代役男還算不錯,就不需要跟他太計較這些東西,
因為「人在做,天在看」,你們給的福利與權益等相關獎勵,我們都看在眼裡記在心裡,
但若是該役男實在是有問題呢?!很簡單,還是按照手冊規定來行事就行了,其實成功嶺
的規定,就是手冊上的規定,所以要是役男真的講不聽說不動,那就按照規定管理就行了
。相信我,沒有人願意再回去成功嶺過那種沒有自由的生活,所以按照規定就夠他受的,
但是也請記住:不要違反所有的規定與法律!只要按照規定就可以讓役男哇哇叫,一旦
役男犯法也請不要包庇,立刻報警處理,就比較不會有任何糾紛產生,要是役男不服,
役男自然會懂得申訴役政署來修改規定,不用太替役男著想,反正他都不為你想了,你幹
嘛拿熱臉貼冷屁股呢?
總之,還好我遇到的管理人與同事都很好,所以要我留下來做什麼事情都很願意,畢竟讓
我半夜上網打B與半夜出去買東西,甚至「主動」幫我爭取星期一再回到服勤地點的主管,
很不常見,所以我當然心甘情願被他利用(不過是在不影響權益的情況下)~~~
BY 82梯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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