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申請家因替代役的資格?

看板SMSlife作者 (大俠巴西龜)時間12年前 (2012/04/05 19:24), 編輯推噓5(506)
留言11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我符合法令內的: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除役男及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外,無其他家屬 這一條例(身心障礙者是我爸爸) 戶政事務所那邊過了 但市政府發文通知 因為我的戶籍地未跟爸爸同一地 我在大里,他在霧峰 所以不能證明我們兩個住在一起 他說必須要提出申請前兩年戶籍設於同一地 且共同生活之才符合法令 但我查閱網路跟紙本資訊 上面都寫得很清楚 ”中度身心障礙患者家屬” 所指的家屬是指父母,子女,配偶,一等親內 市府那邊所稱的”戶籍必須設於同一地且共同生活之”的是三等親內血親或姻親 那身心障礙患者確實是我一等親的爸爸 而且也確實生活在一起(我很想說:不然你自己來看阿囧) 請問像這樣市府行政人員是否很明顯搞烏龍了 那我該怎麼爭取自己的權益比較有效率呢 很怕一來一往的書信往來或電話都說不清楚 是否找里長做證明或有更好更快的方法 有人有相同經驗的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72.124

04/05 19:26, , 1F
直接與市政電話聯繫看看,不然就直接與役政署詢問
04/05 19:26, 1F

04/05 20:18, , 2F
父母兄弟姊妹都是親屬關係 而非戶籍認定 明顯台中市搞烏龍
04/05 20:18, 2F

04/05 21:54, , 3F
建議原po把這紙公文寄給蘋果試試XD
04/05 21:54, 3F

04/06 12:43, , 4F
如果您方便到市府一趟當面洽詢這中間是有什麼問題
04/06 12:43, 4F

04/06 12:45, , 5F
醬當面解決會比較快 說不定只是承辦人弄錯
04/06 12:45, 5F

04/06 12:46, , 6F
他要審全台中的申請這麼多 如果是他的問題
04/06 12:46, 6F

04/06 12:47, , 7F
他應該不會不受理吧 不懂3樓那建議是怎麼回事
04/06 12:47, 7F

04/06 20:04, , 8F
寄到蘋果這種建議一點都沒建設性
04/06 20:04, 8F

04/06 21:56, , 9F
蘋果大概...也看不懂它收到甚麼東西吧,資格?戶籍?哩供蝦?
04/06 21:56, 9F

04/06 21:58, , 10F
再確認一次吧,詢問出到底根據法條判斷,市府否決的緣由為何?
04/06 21:58, 10F

04/07 15:28, , 11F
我是台中家因 戶籍不同 有過
04/07 15:28, 11F
文章代碼(AID): #1FVO3u2n (SM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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