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站務幹部是否應該對Sex版事件負責?

看板SYSOP作者 (謝謝你bluesound)時間14年前 (2010/03/12 12:20), 編輯推噓6(6020)
留言26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0/19 (看更多)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原PO似乎認為PTT行政司法要分開獨立 : 可是,為什麼PTT行政司法要分開獨立? : PTT不是不能採取行政司法獨立的制度,但是為什麼一定要呢? : PTT是架設在台灣大學網域裡。台灣大學有所謂的行政司法獨立嗎?學校規定還不是校務 : 會議、院務會議或系務會議決定的。有什麼違反規定的事情,還不是由同樣的會議做出 : 裁決。可見行政司法獨立並不是唯一選擇,也不一定是PTT當前之急。行政司法獨立並 : 不會阻止sex版前些日子發生的事情,也不會阻止今天某google map圖還是不斷的有人 : 要貼出來。 : PTT目前的問題其實大家都應該清楚。 : 管理人員的不足,管理人員素質不一,以及使用者素質不一。 我想您的框架或許不夠大 :) 首先,台灣大學的各種規定,不管校規、規範、規則都好,是不得跟法律牴觸的。 再來,對於學校的行政處分有不服,是可以向上級機關提出申訴的, 可以走一般的行政訴訟程序來救濟。 這些都不是行政機關內的行政部門作裁決,而是由司法機關審判。 因此,沒錯,校務內的裁決是由校方內部產生,就好比版上的爭執, 一開始也是讓版主來裁決,但是當事人如果有疑慮,自然就會提起行政訴訟, 而交於行政法官來作裁決,我想這在邏輯上並沒有太大的問題。 而我所提出這個行政司法獨立,當然不是針對Sex版事件所提的, 我有在上面的文章提出監察制度,來進行把關的動作,當然構思都還很不完善。 我的主張是以整體Ptt法治改革來當作論調,今天如果沒有Sex版的事件, 我提出這樣的主張,相信一堆人會把我當瘋子,甚至會有人認為我在鬧版。 您所提出的管理人員不足、素質不一,這我很贊同,使用者我們無從限制起, 畢竟是一個公開的站,而在申請帳號的同時,其實也有做出部份粗淺的篩選。 但是,如同您所說Ptt有問題存在,我們難道只能用你知我知這種消極的態度來面對嗎? -- ▂▃▅▇◣ ˍ ◢█◣ ◣◢█◤ 0 ◥█◤__ ~~ Ckmike ~~ o▍╭╮ ▃▅◥◣ █◤◥ neuronhah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24.143

03/12 12:58, , 1F
是嗎 我倒是覺得我框架太大 XD
03/12 12:58, 1F

03/12 12:59, , 2F
制度在怎樣完善 沒有好的人去執行他也枉然
03/12 12:59, 2F

03/12 13:00, , 3F
這是社會風氣的問題
03/12 13:00, 3F

03/12 13:00, , 4F
一個人的力量真的有限...
03/12 13:00, 4F

03/12 13:01, , 5F
所提的制度也要考量到,到底有多少人願意
03/12 13:01, 5F

03/12 13:01, , 6F
為PTT付出心血付出時間 無薪無償的工作
03/12 13:01, 6F

03/12 13:02, , 7F
做的好沒褒獎 做的不好指責倒是一堆
03/12 13:02, 7F

03/12 13:02, , 8F
到底會有多少人願意付出呢?
03/12 13:02, 8F

03/12 13:02, , 9F
上面三行就是我上一篇說的無解
03/12 13:02, 9F

03/12 13:02, , 10F
→ claus:沒褒獎 做的不好指責倒是一堆
03/12 13:02, 10F

03/12 13:02, , 11F
人少,更遑論素質問題了....
03/12 13:02, 11F

03/12 13:03, , 12F
而且有時候 真的會因為一些無心之過
03/12 13:03, 12F

03/12 13:04, , 13F
鬧的滿城風雨的 架 恐 怖…
03/12 13:04, 13F

03/12 13:13, , 14F
你都知道(以學校為例)司法要走司法機關而不
03/12 13:13, 14F

03/12 13:13, , 15F
是學校內部自己處理了, 那 PTT 又何必要有自
03/12 13:13, 15F

03/12 13:13, , 16F
己分設的司法機關呢?
03/12 13:13, 16F

03/12 13:21, , 17F
一個組織要分割首先就是人員要夠多
03/12 13:21, 17F

03/12 13:21, , 18F
當行政人手不夠甚至只有一人,要怎麼分
03/12 13:21, 18F

03/12 14:09, , 19F
PTT給板主的自治權非常大
03/12 14:09, 19F

03/12 14:10, , 20F
我倒認為現在的群組長小組長等其實類似法官
03/12 14:10, 20F

03/12 14:12, , 21F
基本上對板主並無法有效管理
03/12 14:12, 21F

03/12 14:13, , 22F
我在組內推行有約束力的政策曾被板主唱反調
03/12 14:13, 22F

03/12 14:15, , 23F
我也無法決定全組走向 那談得上行銷群組
03/12 14:15, 23F

03/12 14:21, , 24F
而看板是否需要行政主管我也認為需要討論
03/12 14:21, 24F

03/12 22:52, , 25F
這版怎不能噓 bbs不是一切 醒醒吧
03/12 22:52, 25F

03/22 21:17, , 26F
end
03/22 21:17, 26F
文章代碼(AID): #1BcS3tRQ (SYSO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19 篇):
文章代碼(AID): #1BcS3tRQ (SY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