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已離職,老闆要求負責專案後續
太誇張了...勞基法有說薪資離職時就需要結清
公司還扣住,明顯違法
另外,有幾個問題想問
1. 你的交接清單是否有自己備份?? 要自己備份起來
免得公司反咬你一口,說你沒交接造成公司損失
2. 如果有交接清單,為何公司還必須要問你??
這表示交接還未完成? 或者是交接清單沒有很清楚
3. 不過,再者,公司都已經讓你離職了,你也應該拿到離職證明
表示公司已經承認你完成交接手續,之後再怎麼不清楚
也不關妳的事情,除非就是有鄉民推文說的"看交情"
你甚至可以跟公司說你很忙不要回答,這完全就看你爽不爽
所以,你現在就是跟公司下最後通牒
說明薪水應該馬上匯給你,之後的專案表面上說你會幫忙
等到薪水拿到就隨便你了,公司如果堅持專案結束才給你的話
勞工局就是你最好的朋友了,再怎樣他們都理虧,請不要再被凹了
以上
※ 引述《amx1002 (歸零)》之銘言:
: 這個工作原本已經做2年
: 7月底已經先跟老闆提離職
: 答應做到8月底
: 原本也在8月做完後離職
: 離職時也有列出交接清單
: 及自己原本負責的專案進度
: 但是5號發現薪水沒入帳 打去問的結果
: 老闆希望如果後續專案有問題
: 要能夠隨時找到我詢問
: 現在變成連一些小問題全部打來問我
: 還要保證說一定要能找到我
: 這種保證是有一定效力的嗎?
: 有人有遇過類似的情況嗎
: 卡在一個月薪水還沒領
: 又不太好去硬碰硬 還是說這個找勞工局是有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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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1.14.25.176
推
09/14 15:3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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