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司隨便資遣人..
※ 引述《agogo1107 (無)》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我在1月15日進入這家公司 試用期為
: 1/15 ~ 3/15 在3月8號的時候 主管口頭告知說要
: 我就做到15號就好 公司覺得我不適任 要資遣
: (主管對我不錯 我這是分公司 所以我的部門主管是
: 台北總公司的 所以是上面的決定..他轉達而已)
: 我就問主管不適任的原因是什麼 他說怕造成你以後
: 的職業傷害 所以公司決定資遣你
: 後來我打電話去總公司問人事 人事堅決說 不肯開
: 非自願離職也沒資遣費..我說那可能要請勞工局來
: 解決了 人事說沒問題 這方面他已經詢問過了zZ
: 所以我打算明天請假親自去勞工局了 怎麼中小企業
: 都這樣 之前也有一家我做了幾天 就叫我走了 我簽了
: 自願離職 害我為了這幾天的工作推掉了其他家的面
: 試 跟Offer
: 這次又遇到這種情形了 如果我一定要拿到非自願證明
: 我站的住腳嗎 (進公司都會簽試用期的表單 那張應該
: 跟勞基法還有民法71條牴觸了吧(據爬文得知 是無效的
: 對吧 )....麻煩各位替小弟解惑了 感謝。
我是原PO 今天去公司跟小姐要了當初簽試用的那張表單
的範本 表單上是寫 某某某於1月15日~3月15日 (balabala
中間過程不撰術) 於任職期間 依員工表現優劣 若不適
任 將不再續聘
我問了勞工局 也問了好幾個律師事務所的人 有的說 就寄
存證信函表明說還要上班 是公司不願續聘 15號之後 我就
不用去公司了 等勞工局的調解會(可是當初去申訴時 勞工
局 叫我勾選指派民間團體去調解就可以了 都是經過認證的
不過我覺得反正領薪水的人 搞不好偏資方或是中立吧....
又有人說 目前又沒有什麼書面資料或是正式公文要你離開
只是主管口頭告知說 要你做到幾號而已
所以15號之後 還是一樣要去上班 不然到時候 開調解會的
時 反咬你一口說 "我沒有說 不繼續用你阿 是你沒來
上班 所以以連續曠職三天 開除論
所以現在我不知道要怎麼做勒 是要繼續去上班還是存證信函
寄過去 就不去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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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2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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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有符合資格..我還特地去調投保明細看公司有沒有少報勒= =.. 錄音是一定要的
現在只好隨機應變了..
※ 編輯: agogo1107 來自: 125.231.23.146 (03/12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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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比較嬌小 (比較瘦 錯了嗎 ~.~) 但是我的工作會要搬東西 他們怕 往後如果我
受傷 公司是要負責的 也怕我力氣不夠 把產品弄壞 像傳遞wafer的機器手臂阿 40幾
公斤 長條型 一個人搬 摔壞了 是要公司出一半嗎? 等等之類的 為了畢免 所以早早
叫你走呀 跟你曉以大義 騙到賺到 主管很精的 ....阿當初又要錄取我?
明明知道這職缺會要搬重物
(我補腦一下~主管OS:這個人工作經驗還蠻符合我們這個職缺的
先叫來上班好了) 這兩家公司 一家30個人(我主管兼大股東兼工程師) 另一家北中南
四家分公司加起來90幾個人...
※ 編輯: agogo1107 來自: 36.235.237.84 (03/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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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大說的全對 我也全錄了 也打死不簽了 而且要用第11條第五款來開立 如果是被勾選
定期契約這欄位 就有問題 人事會洗你腦= =(因為這欄位也在非自願離職的欄位裡面)
況且開立定期契約這職位 是要有條件限制的 ..好累先睡
更正內文 在詢問勞工局後 調解會的委員 是沒領薪水的 算是志工吧?我也沒再問下去
但都是經過嚴格的考試認證的
有的是退休人員 甚至有律師 等等經驗豐富的委員~
※ 編輯: agogo1107 來自: 125.231.31.246 (03/15 01:56)
※ 編輯: agogo1107 來自: 125.231.31.246 (03/15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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