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司隨便資遣人..

看板Salary作者 (無)時間11年前 (2013/03/12 19:41),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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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gogo1107 (無)》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我在1月15日進入這家公司 試用期為 : 1/15 ~ 3/15 在3月8號的時候 主管口頭告知說要 : 我就做到15號就好 公司覺得我不適任 要資遣 : (主管對我不錯 我這是分公司 所以我的部門主管是 : 台北總公司的 所以是上面的決定..他轉達而已) : 我就問主管不適任的原因是什麼 他說怕造成你以後 : 的職業傷害 所以公司決定資遣你 : 後來我打電話去總公司問人事 人事堅決說 不肯開 : 非自願離職也沒資遣費..我說那可能要請勞工局來 : 解決了 人事說沒問題 這方面他已經詢問過了zZ : 所以我打算明天請假親自去勞工局了 怎麼中小企業 : 都這樣 之前也有一家我做了幾天 就叫我走了 我簽了 : 自願離職 害我為了這幾天的工作推掉了其他家的面 : 試 跟Offer : 這次又遇到這種情形了 如果我一定要拿到非自願證明 : 我站的住腳嗎 (進公司都會簽試用期的表單 那張應該 : 跟勞基法還有民法71條牴觸了吧(據爬文得知 是無效的 : 對吧 )....麻煩各位替小弟解惑了 感謝。 我是原PO 今天去公司跟小姐要了當初簽試用的那張表單 的範本 表單上是寫 某某某於1月15日~3月15日 (balabala 中間過程不撰術) 於任職期間 依員工表現優劣 若不適 任 將不再續聘 我問了勞工局 也問了好幾個律師事務所的人 有的說 就寄 存證信函表明說還要上班 是公司不願續聘 15號之後 我就 不用去公司了 等勞工局的調解會(可是當初去申訴時 勞工 局 叫我勾選指派民間團體去調解就可以了 都是經過認證的 不過我覺得反正領薪水的人 搞不好偏資方或是中立吧.... 又有人說 目前又沒有什麼書面資料或是正式公文要你離開 只是主管口頭告知說 要你做到幾號而已 所以15號之後 還是一樣要去上班 不然到時候 開調解會的 時 反咬你一口說 "我沒有說 不繼續用你阿 是你沒來 上班 所以以連續曠職三天 開除論 所以現在我不知道要怎麼做勒 是要繼續去上班還是存證信函 寄過去 就不去上班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23.146

03/12 22:48, , 1F
打電話要錄音,或帶著錄音筆去公司,錄到他們要你走的對話..
03/12 22:48, 1F

03/12 23:02, , 2F
你的勞保年資有多久?如果沒超過一年....好像也沒什麼用...
03/12 23:02, 2F
年資有符合資格..我還特地去調投保明細看公司有沒有少報勒= =.. 錄音是一定要的 現在只好隨機應變了.. ※ 編輯: agogo1107 來自: 125.231.23.146 (03/12 23:28)

03/13 13:30, , 3F
其實我比較想問為何會被兩家公司資遣過
03/13 13:30, 3F
因為我比較嬌小 (比較瘦 錯了嗎 ~.~) 但是我的工作會要搬東西 他們怕 往後如果我 受傷 公司是要負責的 也怕我力氣不夠 把產品弄壞 像傳遞wafer的機器手臂阿 40幾 公斤 長條型 一個人搬 摔壞了 是要公司出一半嗎? 等等之類的 為了畢免 所以早早 叫你走呀 跟你曉以大義 騙到賺到 主管很精的 ....阿當初又要錄取我? 明明知道這職缺會要搬重物 (我補腦一下~主管OS:這個人工作經驗還蠻符合我們這個職缺的 先叫來上班好了) 這兩家公司 一家30個人(我主管兼大股東兼工程師) 另一家北中南 四家分公司加起來90幾個人... ※ 編輯: agogo1107 來自: 36.235.237.84 (03/13 20:25)

03/14 20:41, , 4F
切記要錄音!錄到他們有叫你走或是恐嚇的語氣就會對你較有利
03/14 20:41, 4F

03/14 20:42, , 5F
千萬不要簽自願離職單!只是口頭叫你走說做到幾號你就傻傻地
03/14 20:42, 5F

03/14 20:44, , 6F
走,最後是有可能被他們反咬一口你曠職!趕快招開勞資協調會
03/14 20:44, 6F

03/14 20:44, , 7F
若協調失敗~至少協調會的會議紀錄也可以申請失業補助金!
03/14 20:44, 7F

03/14 20:47, , 8F
覺得你不適任!要你走~還是要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啊~跟你簽的
03/14 20:47, 8F

03/14 20:47, , 9F
的勞動契約又不牴觸= =~!
03/14 20:47, 9F
k大說的全對 我也全錄了 也打死不簽了 而且要用第11條第五款來開立 如果是被勾選 定期契約這欄位 就有問題 人事會洗你腦= =(因為這欄位也在非自願離職的欄位裡面) 況且開立定期契約這職位 是要有條件限制的 ..好累先睡 更正內文 在詢問勞工局後 調解會的委員 是沒領薪水的 算是志工吧?我也沒再問下去 但都是經過嚴格的考試認證的 有的是退休人員 甚至有律師 等等經驗豐富的委員~ ※ 編輯: agogo1107 來自: 125.231.31.246 (03/15 01:56) ※ 編輯: agogo1107 來自: 125.231.31.246 (03/15 02:09)
文章代碼(AID): #1HFnI4BI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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