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卦] 有沒有台灣加班費算法獨步全球的卦?

看板Salary作者 (nozzle)時間7年前 (2016/09/10 22:50), 7年前編輯推噓21(2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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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qvQxuq ] 作者: nozzle2010 (nozzl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有沒有台灣加班費算法獨步全球的卦? 時間: Sat Sep 10 13:14:32 2016 台灣算法月薪/240(勞動部試算網站算法) 一個月30天,每天8小時(是奴隸還是勞工?) 看看其他國家的算法 都是用180上下的法定工時或實際工時計算 -------------- 新加坡算法相當於月薪資/190.67,加給1.5倍 Hourly basic rate of pay = (12 x Monthly basic rate of pay) / (52 x 44) 美國算法相當於月薪資/171.4,加給1.1~1.5倍 是用年薪除2087(這數字從每周40小時來的,40/7*365.25) 中國算法相當於月薪/174,加給1.5~3倍 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日本算法相當於月薪/163.3,加給1.25~1.6倍 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這邊以一年假日120天,一天工作8小時計算 以上加給條件不同(假日、深夜...),相同的都是以法定工時或實際工時計算 -------------- 我們加班費加給是前兩小時1.33倍,後兩小時1.66 但是國外算法在還沒加給就超過我們加給1.33倍 加班兩小時比原本平均時薪還便宜 難怪老闆這麼愛叫勞工加班 我找不到最早以240小時算的函釋或公文 最早的只有2001年的函釋(90)台勞動二字第 0026202 號 所以是15年來國外進步了? 還是國外一直這樣算? ------ 勞痛部還我加班費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1005061333298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214.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3484475.A.E34.html

09/10 13:15, , 1F
你有真的領到加班費再來算
09/10 13:15, 1F
你可以當個不加班的硬草莓

09/10 13:15, , 2F
不然你以為鬼島這名稱怎麼來的
09/10 13:15, 2F
有道理

09/10 13:16, , 3F
彰化這邊都用底薪算阿
09/10 13:16, 3F
好像要用全薪計算

09/10 13:16, , 4F
我也覺得怪 應該用22天左右吧
09/10 13:16, 4F

09/10 13:17, , 5F
首先,你要先領到加班費
09/10 13:17, 5F
不是「首先,你先要有工作」嗎?

09/10 13:17, , 6F
支持勞工上街頭抗議 再次衝進立法院
09/10 13:17, 6F
應該是找勞動部,這函釋亂七八糟的

09/10 13:18, , 7F
感謝分享研究發現。我們是亞洲四小龍中最狂的!
09/10 13:18, 7F

09/10 13:18, , 8F
推 還有補休也是很可笑 一換一對資方來說根本沒有風險
09/10 13:18, 8F

09/10 13:19, , 9F
沒領過加班費,但潛規則加30小時
09/10 13:19, 9F

09/10 13:22, , 10F
休假和休息時間扣一扣 一年只上一天班了 老闆都不計較了
09/10 13:22, 10F
數學87分,不能再高了

09/10 13:26, , 11F
老闆的孩子沒錢買跑車會很可憐 懂?
09/10 13:26, 11F

09/10 13:30, , 12F
算法有差嗎?真的有發的有誰?
09/10 13:30, 12F
建議收集資料後,跟當地勞動主管機關聯絡

09/10 14:24, , 13F
台灣沒有勞基法,你在做什麼夢?
09/10 14:24, 13F
現在我在第幾層? 醒不過來怎麼辦? ※ 編輯: nozzle2010 (140.114.214.18), 09/10/2016 14:32:37

09/10 14:41, , 14F
加班費喔?可能就一句「辛苦了」而已
09/10 14:41, 14F

09/10 15:20, , 15F
還有未滿一小時不計加班費也很扯
09/10 15:20, 15F

09/10 16:33, , 16F
唉根本沒加班費
09/10 16:33, 16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ozzle2010 (140.114.214.18), 09/10/2016 22:50:19

09/10 22:55, , 17F
不是回你責任制就是要到某個時間點才給付加班費,而且
09/10 22:55, 17F

09/10 22:55, , 18F
還是底薪計算
09/10 22:55, 18F
連勞痛部有利資方的算法都無法到達 不吉不行

09/10 22:56, , 19F
除240真的超扯 時薪還會低於最低時薪
09/10 22:56, 19F

09/10 22:56, , 20F
勞基法定義46小時天花板,結果反而讓一堆人不能報超過
09/10 22:56, 20F
美國其實沒有法定工時上限 一周超過40小時就可報加班 不過有月薪上限,超過月薪上限被認為是主管職的感覺

09/10 22:56, , 21F
原來國外是這樣算的
09/10 22:56, 21F

09/10 22:56, , 22F
甚至加班報的時數順理成章往下修,其他都補修
09/10 22:56, 22F

09/10 22:57, , 23F
要抑制與其訂天花板,不如檢查雇主是否有好好給加班費
09/10 22:57, 23F

09/10 22:57, , 24F
這樣可能還是有人鑽漏洞但至少比定天花板更有效
09/10 22:57, 24F

09/10 22:58, , 25F
訂46小時是不準超時工作 結果變成不能領加班費
09/10 22:58, 25F

09/10 22:59, , 26F
延時加班時數46小時 假日可另外算不在46小時內
09/10 22:59, 26F
以官方資料臺灣人年平均工時2141 小時 比之法定年工時2088(40×52+8)小時 每個月只不過平均加班4.4小時 我想不是天花板問題

09/10 23:08, , 27F
公務人員加班費連乘1.33都沒有
09/10 23:08, 27F
還有 48 則推文
還有 13 段內文
09/11 11:06, , 76F

09/11 11:07, , 77F
一年只上一天班的是在反串吧
09/11 11:07, 77F
我知道那哏 所以才給87分的高分阿~

09/11 11:39, , 78F
常日班加班從來沒領過加班費...
09/11 11:39, 78F

09/11 11:57, , 79F
我最近也一直在想為何要除240,這樣基本薪資應該是
09/11 11:57, 79F

09/11 11:57, , 80F
時薪(133)x240=31920 基本月薪啊,87勞工局
09/11 11:57, 80F

09/11 12:22, , 81F
我們公司更G8 加班費用本薪而不是全薪下去算
09/11 12:22, 81F

09/11 12:23, , 82F
本薪21600/240=90 90X1.33=120 加班費還比正常時薪
09/11 12:23, 82F

09/11 12:24, , 83F
低廉 然後加班要超過兩小時才能報 有時只能報補休
09/11 12:24, 83F
http://www.hr.org.tw/law2.asp?ctype=4&autono=16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九十年度勞上字第二號判決,不論勞工是否提出異議,或是否明示或 默示同意,以本薪作為延長工時工資的計算基準,顯然低於勞動基準法的最低標準。依勞 基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違反勞基法之強制或禁止規定,即低於勞基法之規定,即屬無效 ;因而勞工得在工資請求權五年內,依勞基法所定基準主張權利,向雇主要求追補加班費 差額。

09/11 12:24, , 84F
對外宣稱本公司都用超過22K聘用員工 對內壓榨到極點
09/11 12:24, 84F

09/11 12:25, , 85F
資遣費一年年資算0.5個月 鬼才要加班 倒一倒算了
09/11 12:25, 85F

09/11 13:46, , 86F
2007年的時薪大漲就有把假日踢掉了
09/11 13:46, 86F
※ 編輯: nozzle2010 (140.114.214.18), 09/11/2016 15:25:14

09/12 01:32, , 87F
首先,我不知道經常性薪資列入薪水計算和加班費的關係何在
09/12 01:32, 87F
我以為你說的基準不同,是在計算薪資的不同 所以到底哪裡不同?

09/12 01:33, , 88F
然後,勞基法對於延長工時的規定就是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去算
09/12 01:33, 88F
是的,就是這個"平日" 在勞基法,應該是相對勞基法的"例假日", 但勞動部的算法把例假日也算進去 顯然不合母法規範

09/12 01:33, , 89F
所以勞動部的依法解釋並沒有什麼問題,除非勞基法要把延長
09/12 01:33, 89F

09/12 01:35, , 90F
工時的計算修改或是將39條的例假日薪資需照給此條刪除。
09/12 01:35, 90F
39條的"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是參照「工廠法」第十八條訂定 我認為應該是保障雇主不因規定之例假日就苛扣薪資 與上述"平日"無涉

09/12 01:36, , 91F
我認為後者反而會損害勞工權益。前者比較可行。但是這樣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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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01:36, , 92F
實跟直接調整加班費倍率得到的結果是一樣的。
09/12 01:36, 92F
勞基法目的在於"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勞基法第一條) 如果造成加班領下來的平均時薪,比之不加班之平均時薪 顯然有違其立法精神 因此我認為勞動部之函釋超過母法授權範圍 ※ 編輯: nozzle2010 (140.114.214.18), 09/12/2016 17:40:28

09/12 23:03, , 93F
我看到公司是底薪/168的 老闆是美國人
09/12 23:03, 93F

09/12 23:03, , 94F
底薪/168 平日1.5倍 假日兩倍
09/12 23:03, 94F

09/13 00:53, , 95F
我指的是各國對於工資採時計、日計還是月計,甚至年計的方
09/13 00:53, 95F

09/13 00:54, , 96F
式不同。
09/13 00:54, 96F

09/13 00:56, , 97F
我不認同你對"平日"的解釋,我認為24條這邊強調"平日"是因
09/13 00:56, 97F

09/13 00:58, , 98F
為第39條規定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上班工資需加倍發給,如果
09/13 00:58, 98F

09/13 00:58, , 99F
沒有特別強調平日,那會出現工資不統一的問題。
09/13 00:58, 99F

09/13 01:00, , 100F
另外,第2條對於平均薪資的計算亦採工資總額除以期間總日數
09/13 01:00, 100F

09/13 01:01, , 101F
方式,因此平日時薪採月薪除以期間天數再除以時數,邏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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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1:01, , 102F
並沒有矛盾的地方。
09/13 01:01, 102F

09/13 01:01, , 103F
至於加班領下來的平均時薪比不加班的平均時薪低,那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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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1:02, , 104F
你認為不加班的平均時薪該用月薪除以法定工時,問題是勞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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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1:03, , 105F
法根本就沒有寫該怎麼計算平均時薪啊...
09/13 01:03, 105F

09/13 01:03, , 106F
所以回過頭來討論這個問題,我還是認為與其靠做為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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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1:04, , 107F
的勞動部修改函釋,不如直接把加班費的倍率直接從勞基法拉
09/13 01:04, 107F

09/13 01:04, , 108F
高更為實際。
09/13 01:04, 108F
文章代碼(AID): #1Nr1siF3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Nr1siF3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