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handoff對人沒對事情 人身攻擊

看板Soft_Job作者 (自立而後立人。)時間12年前 (2012/06/08 10:02), 編輯推噓19(1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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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able (viable)》之銘言: : : 我剛好在忙,晚上我會重新看過這篇文章的推文。 : → viable:版主食言啦 06/08 08:28 : → viable:這個版不予理會 那是要我自己去地檢署按鈴控告他違反刑法嗎 06/08 08:29 : → viable:釋字第509號解釋,只要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無法論罪 06/08 08:32 : → viable:不論hangoff有何不滿 我說那家公司如何 是事實,我也能舉證 06/08 08:34 : → viable:再來我並未說是哪家公司 這樣已經夠仁慈了 06/08 08:34 : → viable:而hangoff說我被那人資糗是剛剛好 但他並無證據證明我與那 06/08 08:36 : → viable:位人資電話中說了什麼 卻隨意貶低他人 根本就犯了刑法毀謗 06/08 08:37 : → viable:罪 06/08 08:37 : → CGary:犯了甚麼罪不是版主可以決定的, 若覺得有毀謗罪按鈴提告吧 06/08 08:40 : → viable:tonyq這樣做 根本就是想隱匿事實 不分對錯事非做人情給業界 06/08 08:42 : → viable:出賣良知換取它在業界更順暢 06/08 08:42 : 推 CGary:說真的,這真有點太小題大作了 若你說這樣酸你一下叫做毀謗 06/08 08:44 : → CGary:出賣良知"換取"業界順暢的證據為何? 是否也涉及毀謗呢? 06/08 08:45 : → CGary:我完全不認識 TonyQ, 不知道他人格為何 但我覺得你這樣動不 06/08 08:45 : → CGary:動就很激動 不是非常好 無法順利達到溝通的目標... 06/08 08:46 : → CGary:板主從6/7接到申訴, 到今天也不過是「一個晚上」而已... 06/08 08:46 : → CGary:是不是可以先至少作足溝通呢? 來這版上多數都是上班族 就算 06/08 08:47 : → CGary:是板主 也沒有義務 24 小時內回答的... 06/08 08:47 : → viable:食言就是食言啦 沒盡責就是沒盡責 他刻意忽略也非一兩次了 06/08 08:54 : → viable:很顯然他根本不打算溝通的 06/08 08:55 : → viable:以前的其他站內信我就部貼出來 畢竟ptt有認定 po出與他人的 06/08 08:57 : → viable:戰內信是違規 . 至於這一封站內信 歡迎tonyq去pttlaw申訴 06/08 08:58 : → viable:我很樂意接受pttlaw的判決 06/08 08:58 : 推 CGary:貼信件其實是妨礙秘密罪 還是勸你小心 至於兩人有私怨部分 06/08 08:59 : → CGary:既然你都這麼說了 我就不再介入 06/08 08:59 : → viable:那若我去pttlaw申訴版主認定偏頗 也還試得貼出來 且貼更多 06/08 09:01 : 推 CGary:這個其實我之前有去信給站長說過 基本上信件「公開」貼出未 06/08 09:03 : → CGary:得兩造同意都是妨礙秘密 站規不應逾越法律 也不得以站規作為 06/08 09:04 : → CGary:違法抗辯理由 所以也才勸你小心... 06/08 09:04 : → CGary:其他的我都不說了 我無意介入你們的糾紛就是了 06/08 09:04 : → viable:再來妨害秘密罪指的是散撥他人裸照 拿這條法律出來講= = 06/08 09:05 : → viable:諸如散撥裸照 公佈誰有愛滋這些妨害秘密罪所管的 我都沒說 06/08 09:07 : → viable:都沒散撥tonyq這一類的秘密 何來妨害秘密之罪 不懂法律 06/08 09:08 : → viable:別亂扯 06/08 09:08 : 推 musie:這件事情可以私下解決,無論是要採取法律行動或是其他動作 06/08 09:09 : → musie:貼到版上來不是個明智的選擇 06/08 09:10 基本上咧,這妨礙秘密罪是不告不理的啦(告訴乃論), 跟版務有關的,基本上我個人不會去說什麼,那就沒意思了。 然後機會教育,在 ptt 上,我們會引用的是使用者違規處理原則。 (pttlaw z-2-3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編 第一章 第六條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當版主也不是一天兩天,檯面上檯面下指著鼻子罵三字經的人多得是, 這種討論大家不用多緊張,這是還算很正常的事情。 --------------------------------- 不過當然一早起來看到這種信還是很三條線啦, 你說我有沒有重新看過那些推文,有啦,昨天下午我就看過兩次了。Orz 的確是有些點覺得很難判決,所以還沒有回你也是事實。 我想我要說的是我會重新檢視,並沒有說我會做出處置, 事實上我也是還在想怎麼回應跟怎麼做這個處置, 打算早上起來再想一想回你的。 不過既然你現在這麼說,我整個公親變事主,我想我也就不好介入這檢舉, @thinkniht 麻煩那篇推文交給你後續接手處理,感謝你。 但是我還是要從幾個點跟你說, 1.所謂的毀謗罪,是法官判了才有用,是法官認定, 你可以去按鈴控告他違反刑法,但是那跟 ptt 上的管理責任無涉。 當然,如果是違反法規的行為,我們一般都會幫忙處理, 但是以這個案子,是不是能構成毀謗罪要素,我持保留態度。 然後我建議你如果真的覺得名譽受損, 的確提出告訴比較容易獲得保障。 就我所知, ptt 每天都有幾個類似的訴訟案件在發生。 這些案子也是有贏有輸,你這個事件能不能成立,我想只有告了才知道。 2.ptt 以本版的管理失當的話,是要去 l_lifejob 申訴, 不是 pttlaw ,這是標準申訴程序,真的要申訴的話別走錯地方。 未經同意公佈站內信,則是 Violation ,不過我剛也說了, 「關於我自己的」版務相關的信件我個人是理解的,這沒有問題。 但針對其他使用者的話,這個行為還是要小心就是了。 3.我覺得使用者有一些誤會,我在可能的範圍裡面進行說明。 : → viable:食言就是食言啦 沒盡責就是沒盡責 他刻意忽略也非一兩次了 06/08 : → viable:很顯然他根本不打算溝通的 06/08 先講過去案子,根據我信箱中的資料, 我在 2012 5/5 13:01:40 收到 viable 寄來的信件。 #1FefWn0H (Soft_Job) 檢舉 CGary 的推文謾罵: 「妳講甚麼鬼啊」, 還有 hstt 的推文人身攻擊: 「推 hstt:viable你中文老師應該一直請假......」 我在 2012 5/6 17:47:06 回應 基本上我認為那些推文都還在合理討論的範圍內, 頂多需要使用版規一進行勸導,但並未達人身攻擊的標準, 道德經原文的意謂並無此一延伸,這些都是係為後人解釋。 既然是解釋,自然就有各種看法, 並不是有人提了一種看法,別人就不能有別種看法, 所以對於不同看法之間的討論,我認為是都應該給予尊重。 然後我跟使用者 viable 有在 2012 5/7 22:18 再度來信討論, 也於 2012 5/8 04:03 再度回信,說明這未達我們本版違規情節。 --------------------------------- 這樣算不算刻意忽略,我只能說我自認算是夠用心了, 本人意願上並沒什麼想要刻意忽略的點, 有不滿意的地方請直接到 L_lifejob 申訴。 --------------------------------- --------------------------------- 然後其中這兩行我還是非得要回應一下, 不只是因為事關名譽,也有關版務處理。(笑)XD → viable:tonyq這樣做 根本就是想隱匿事實 不分對錯事非做人情給業界 06/08 08:42 → viable:出賣良知換取它在業界更順暢 06/08 08:42 文章都寫在版面上,你也可以提告,我是可以隱匿什麼事實啦, 啊,那幾個人不過就是普通的 user ,我是要做什麼人情啦。T_______T 程度未達就是程度未達,今天你「說什麼鬼啊」我判人身攻擊, 明天別人說「你在胡扯什麼」我是不是也要判了。 那我們還要討論嗎。Orz --------------------------------- 我們因為本來就比較常有激烈的討論,有些使用者討論起來就是比較火爆, 所以我們標準算是偏寬鬆的狀態,比較不希望箝制到大家討論。 當然我們也絕對不希望有使用者的權益受損, 我們就是盡量取一個大家都能勉強滿意的範圍。 使用者的每個檢舉信我都會確實看過跟回覆。 版上扣掉問卷被我退貨的以外(雖然說我也很少退), 有一些檢舉信我相信也都被我回過一樣的理念。 像去年的 #1DjxFAXe (Soft_Job) , 檢舉 sniffer 來回在我信箱堆了大概有十幾封, 當時有來檢舉的應該也都知道我是怎麼回的。 更不用說這些日子以來大大小小的申訴案,也很有些水桶的,你可以 /水桶, 基本上我盡量要求自己要水桶人,要能是對方死得心服口服的。 別的不說,你今天檢舉的那篇, 一開始我就聞到火藥味跳下去勸導了,後來鎖文也就是已經在處理了, 即使你不寫信給我,我也會再做後續的追蹤處理。 --------------------------------- 順便做版務宣導,我想說得事情是 ptt 有他的申訴管道, 真的對版務處置很不滿的, 你可以寫信給另一個版主 thinkniht ,由他做覆核, 我跟他基本上也蠻常爭論管理議題的, 這東西都是可以討論的,完全不會有問題。 或直接到 l_lifejob 提出申訴,由小組長評估是不是有你說得事情。 然後我是真的不知道你認為我之前回給你的信是刻意忽略, 這點真的是非常抱歉,小弟我的誠意/處理方式不好不能讓你滿意。^^;;; 版務管理啊,就是要從兩三百人中, soft_job 我觀察不重複訪客每天約這個數字, 做出一個大家盡量都滿意的決策。 這當然是不太可能啦,其中當然也會有標準特別高或標準特別低的使用者, 我們也會在瞭解到大家意見的變化之後,進行版務上非常細幅的微調。 --------------------------------- 但有一個底線是不能退的,我們是一個討論版, 顧名思義就是來寫文章跟來討論的, 任何可能造成一個原本很好很正常的言論不敢分享的因素, 對我們討論版都是個傷害。 對我們來講,每一個判決都必須要有其一致性,並且必須是合理的。 我們只是在捍衛這件事情而已,希望大家能在一定的討論禮節下, 盡可能的沒有壓力在發文,這對我們而言是非常重要得事情。 --------------------------------- 對於版務的任何意見,也真的都歡迎寫信給我們。 對版務處置有任何不滿,也都歡迎直接在版上討論, 我們基本上都是很公開透明而且直接的,這也是我的信念。 如果你覺得我就是標準不 ok ,你可以直接寫給 thinkniht , 基本上我們版務間的判決彼此都是完全尊重,也完全不會去干涉的。 今天你這個案子我就不發表意見了,單純對你版務的部份提出說明, 很抱歉過去的處理造成您的不滿,但一個討論區的文章討論自有其規則, 除了抱歉,本地無法滿足你的需求以外,對過去的案子沒什麼特別能說的話了。 -- btw 我對一般回信時間要求是一天內,複雜點的判決也盡量都會壓在三天內, 這是我對個人版務的要求,除非我有要事請假。(請假會事先在組務版看到) 所以請不要客氣歡迎來信,如果我沒做到的也可以罵我,這沒問題。XD -- 然後說真的,如果真的是為了讓我自己業界更順暢這件事情, 我下線去寫 code 賺錢比較實際啦,在這裡吵架有什麼好順暢的。XD -- 網頁上拉近距離的幫手 實現 GMail豐富應用的功臣 數也數不清的友善使用者體驗 這就是javascript 歡迎同好到 AJAX 板一同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77.60 ※ 編輯: TonyQ 來自: 114.25.77.60 (06/0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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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Q不簡單,EQ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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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nyQ 來自: 114.25.77.60 (06/08 10:10)

06/08 10:19, , 2F
推, 無懈可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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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0:21, , 3F
東尼Q辛苦, EQ真的好 前幾篇路過看到都無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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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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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0:24, , 5F
說真的,我要是人資,看到這系列文章,應該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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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0:27, , 6F
其實處理原則 可以寫到版規 這樣有再看就知道幾天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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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0:28, , 7F
推一個。我沒想到也有被申訴吔。真好,難得我被看得起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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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開門就沒 rp 的還牽拖別人沒修養的就很倒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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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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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個人的處理原則啦,不過一般狀況回信我幾乎都一天內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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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了,在忙我也會像這樣先回他一句再來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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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沒碰過什麼麻煩,這次純粹是我用詞失當導致使用者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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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我個人是沒什麼好說得,版規應該不會做調整。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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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都在 view 醫療糾紛/官司比較多,看了更是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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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個推 Tony哪裡有用詞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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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這種人怎麼會越來越多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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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unixer:教育使然,認為吵贏就算贏導致大家只管吵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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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0:40, , 18F
西方文化其實就這樣 只是吃台灣工時長大家不願走法院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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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講過一句:現代法律制度法院扼殺/降低社會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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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告贏拿錢比苦幹實幹賺錢更省事.所以多靠提告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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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句話離題了... 我只是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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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可以不要,台灣醫療不能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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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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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mbs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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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處理事情這麼有條理,老人家感到十分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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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1:49, , 26F
愈來愈多人生活壓力大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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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2:04, , 27F
TonyQ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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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2:58, , 28F
版主EQ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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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3:05, , 29F
又沒拿薪水~還要為了這種雞毛蒜皮看一堆東西~搞不好還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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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版主真難當...還是把時間花在自己身上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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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3:08, ,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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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3:17, , 32F
推 版主超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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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3:32, , 33F
東西方的價值觀很難論斷誰好誰壞 但現在西方也開始檢討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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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3:33, , 34F
訴訟是否符合社會利益... 或許西方也因為隨著歷史變老而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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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路線也不一定 不過新一代年輕人比較偏激其實每一代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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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啦... 年輕人總是一定要比較有"衝勁"的嘛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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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3:43, , 37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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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3:47, , 38F
真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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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3:54, , 39F
我知道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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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3:55, , 40F
我先好好多看看相關文章再進行回應(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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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4:13, , 41F
推推 不生氣寫這麼長一篇有條理的東西對我來說比寫code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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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5:45, , 42F
一直有跟TonyQ大的文,覺得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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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qLr2sg (Soft_Job)
文章代碼(AID): #1FqLr2sg (Soft_Job)